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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智慧停车的问题
来信人: 明明
来信时间: 2020-12-17 12:50:36
内容:

岳阳作为湖南第二大经济体,沿江对外开放城市,旅游城市又有自贸区加持,城市发展日趋繁荣,随之而来的是日益滞后的城市交通及相关公益,政府也在集智竭力在解决这类问题,可是,就目前实施的智慧停车,划线收费来调节停车位周转的措施来看效果并不好,只是增加了市民的出行成本和不便利,这种与民生相关的收费直接与幸福指数、营商环境指数相关,是不是要采取市民听证,作广泛的社会调查以及用更智慧更有温度的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切实把岳阳建成幸福之城!请公开本信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28 09:20:43
回复内容:

市民“明明”先生/女士:

您好!

您的来信《智慧停车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道路停车收费依据

1、《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施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

2、《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3、《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收费,区别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具体收费办法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政府定价,收入纳入政府非税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及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维护。”

4、《关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执法协作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9]14号)明确由市城管局会同市发改委确定市区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停车收费由市城投集团统一实施。

5、《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岳发改价〔2019〕270号)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2020〕189号)。

上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总体上低于《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制定出台的我市停车收费价格标准文件《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于2015年就已进行了听证,同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政府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政策,推迟了停车收费的启动时间,降低了停车收费的标准,推出各项惠民措施,详情请关注“岳阳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停车设施建设情况

为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我局协调各级财政和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改造了一批停车场。一是协调建成投用王家河大咀堤生态智能停车场、花卉市场生态停车场、万象瑞城生态停车场、钢材市场生态停车场4个生态停车场;二是利用闲置土地改造国大临时停车场、庙前街临时停车场、原国土局临时停车场、原三鑫驾校临时停车场、岳阳经开区税务局临时停车场5个临时停车场;三是推动岳阳火车站停车场、岳阳东站停车场提质改造;四是协调社会资本建设格兰云天、中华广场两个立体停车库。同时,协调启动了王家河桥东停车场、朝阳小学地下停车场和东方红小学地下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增加停车泊位量。

为了缓解机动车停车压力,我局除开展停车立法、新建公共停车场,增设临街停车泊位,开发闲置土地作为临时停车设施,改造道路监控设施严处违法行为外,按上级要求出台了《岳阳市主城区主次干道临街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实施细则》,协调全市300余家临街产权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

三、道路停车收费成效

按照市政府关于“先尝试启动,再摸索经验,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和“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公示、统一收费、统一着装)的要求,今年2月1日起,首先对东茅岭路的196个临时停车泊位启动停车收费试点。经总结试点经验,8月10日起在东茅岭路、五里牌路、花板桥路、南湖大道4条道路共1057个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启动停车收费。之后,根据市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及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相关部门意见,与交警部门多次上路核查,选定首批28条路段为临时停车收费路段,施划更新临时停车泊位7081个。通过前段收费路段的收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缓解了停车难,泊位周转率得到极大提高,如东茅岭路单泊位日均周转次数由收费前的9.5次提高至17.62次,单泊位日均周转率提高了85.47%。二是促进了停车公共资源有偿公平使用,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属全体公众共同享有,不属临街商铺业主独有而长期使用。三是缓解了交通拥堵,引导了车辆分流,减少了占道停车和无序停车,规范了停车秩序,促进了道路顺畅。四是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公交、公共自行车出行,低碳绿色出行成为时尚。

四、停车收费政策的完善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市主城区交通治堵保畅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已于2020年9月对该条例启动了立法后评估工作,该工作将主要围绕该条例特别是停车管理及收费方面的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制度完善、市民诉求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指导该条例及停车管理相关政策的修改和进一步完善。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28日

再次反馈: 回复很祥细,看上去有程序也有依据,对于效果不敢苟同,如果效果好,何至于有这么多的负面反映?市民呼声这么高?何至于成为各个网络平台的关注焦点?还请俯下身子听听群众意见,理性客观看待目前的工作效果,完善工作方案,争取使城市管理更智慧更温暖。
再次回复:

市民“明明”先生/女士:

您好!

您的反馈意见收悉。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市民群众对主城区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助力完善该项工作。2020年5月,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降低企业和居民的办事成本,我局吸纳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委〔2020〕189号),缩减了收费时段,降低了收费标准,增加了多项切合实际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调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段

工作日计费时段:8:00-20:00;

非工作日计费时段:10:00-20:00。

二、调整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为鼓励即停即走,每次停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每次停车超过30分钟的,不享受免费停车时段,停车费依正常标准据实计算。

一类区域路段:4元/小时,计费单位为2元/30分钟,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

二类区域路段:3元/小时,计费单位为1.5元/30分钟,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

三、相关优惠政策

1.春节法定假期间,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泊车免费;

2.市民可通过“岳阳智慧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充值送电子消费券享受优惠;

3.市民可通过办理市中心城区道路临时泊车月卡、季卡、年卡享受优惠;

4.停车泊位严重短缺的老旧小区住户,由城管部门确认后可适当进行优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同于固定停车泊位功能,临时停车泊位主要是满足市民群众短时停车需求。两年多的实践证明,通过收费的经济杠杆措施,有效实现了市民群众最大限度提高泊位周转率、解决“一位难求”的迫切愿望。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6日

 

 

再次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21-01-06 2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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