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20年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岳阳市城市管理信息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482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广泛、申请办理及时、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建设有力、监督保障到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 |
0/3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8 |
/ |
690 |
行政强制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1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还有待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公开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网上互动功能还有待健全,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流程,保障人员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二是进一步拓展网上互动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20年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岳阳市城市管理信息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482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广泛、申请办理及时、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建设有力、监督保障到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 |
0/3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8 |
/ |
690 |
行政强制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1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还有待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公开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网上互动功能还有待健全,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工作流程,保障人员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二是进一步拓展网上互动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