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的内容
本《预案》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偶发意外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维稳突发事件、疫病防治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局成立安全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局长方欲林任指挥长、副局长周怡宝任副指挥长,各负责科室长为成员。局属各单位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各负责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指挥部下设机构为:局属各单位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处置组、抢险组、救护组、联络组(机构名称及成员名单附后)。各单位应急处置小组相互设立以上对应机构。各机构职责如下:
指挥部负责全面总体指挥,及时遏制事故的发展,做到有条不紊,指挥有方,决策果断。
处置组负责按指挥部的意图具体指挥各组的工作,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置,做到处置有方、有序、有度、有效。
抢险组负责排除事故险情,遏制事故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做到战斗有力、勇敢善战、抢险有序、先人后物。
救护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现场抢险与护送,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受伤人员的痛苦,确保抢险及时,处理恰当,救护有方,救护有效,护送及时。
联络组负责对上级和相关部门的联络,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简要情况,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外援人员赶赴案发现场,组织施救,有效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准确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跟踪事故处置情况,做到报告准确、传达简明、快捷及时、清除具体。
三、安全维稳突发事件及处置方式
(一)生产突发事件及处理方式
1、重大安全事件及处置方式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根据现场情况拨打119、110、122或120),然后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具体情况,单位负责人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市内突发事故),组织号封锁现场和疏散群众,根据现场判断是否需要应急小组支援,如需要支援,由单位一把手负责总指挥,分管领导负责现场指挥、组织疏散群众;处置组负责与抢救组与医疗部门接洽处理,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市医院;其他人员根据现场分派工作。
2、火灾事件及处理方式
发现火警或爆炸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拨打119和110报警,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然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具体情况。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分工,分别负责切断电源、对火灾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抢救火灾附近的财物、派人把守火灾现场防止非专业救火人员进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应急小组支援。如果需要应急小组支援,由单位一把手负责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现场组织疏散群众,处置组负责与消防部门接洽,如有人员伤亡由救护组负责与卫生部门接洽处理,其他人员根据现场需要分派工作。
(二)维稳突发事件及处理方式
1、个访事件处理
如遇单位人员至省、市上访,在接到上级信访部门通知时,接信息人员必须了解清楚上访人员的单位、姓名、人数,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领导须派人员到群众上访地点接访,同时接访人员须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在将上访人员接回后一日内将上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汇报。
2、集体事件处理
如遇单位人员至省、市集体上访(5人或5人以上),有关人员在接到信访部门通知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并派人员到群众上访地点接访,接访人员必须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内赶到指定地点接访,在第二日将上访事件处理情况及善后处理工作报单位领导,该单位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局综治办。
3、发生围堵办公和生产场地、堵路等规模群体事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