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岳阳市城管局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原市公用事业局与市政府城管办合并组建,2007年加挂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牌子,2015年3月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市政维护、路灯亮化、渣土运输(道路破占)、户外广告、城镇燃气等八项管理职能。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人事科、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风景园林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安全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等13个业务科室。局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600余人,从业人员达5000余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局机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风景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路灯管理处、市土石方调配运输(破占道)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市沿湖风光带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11个管理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一至八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7673.2万元,支出总计39345.0万元。与2015年收入34734.4万元、支出33319.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8%和18%。
二、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6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95.1万元,占97.13%;其他收入1078.1万元,占2.87%。
三、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5.8万元,占76%;项目支出9459.2万元,占24%。
四、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6297.3万元、支出总决算37977.1万元。与2015年收入33066.2万元、支出31695.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31.1万元和6281.5万元,分别增长9.7% 和19.8%。
五、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与2015年31695.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81.5万元,增长1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8583.6万元,占22.6%;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4.0万元,占3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9.0万元,占6.1%;其他资本性支出12320.4万元,占3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146.8万元(其中财政代扣339.8万元),支出决算37977.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了部分财政拨款,二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三是年度中心工作资金安排,四是非税收入超收返还。
1、行政运行类,年初预算为27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年初预算为33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年初预算为164.0万元,支出决算为81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分别拨付了2015年和2016年的办案费用与非税收入超收返还,支出相应增加。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年初预算为209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和年底财政用城建经费安排了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基本工资调标及13月工资等,二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六、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3.9万元,占24.8%;商品和服务支出7097.6万元,占2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8.0万元,占7.9%;其他资本性支出12276.1万元,占42.7%。
七、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额29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1.8万元;公务接待费45.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22.7万元相比,减少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范围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18.0万元相比,减少7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下旬实行了公车改革,取消了部分公务及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人数为1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车改革后车辆保有量为46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610多批次,人数为5698余人。
八、关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局系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7.7万元,支出29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725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7120.9万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567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5079.8万元)。工资福利费增加的原因在于局系统全员工资普调,一般商品和服务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市路灯管理处新增了学院路、赶山路、湖滨后山等路段新建737基路灯,中心城区新增786KW功率路灯、亮化设施,全城临街楼宇亮化设施电费,由于新建路灯及亮化设施的运行使用使得2016年路灯及亮化设施维护费、电费增加了1100万元;城市绿化管理中心专用材料费增加的原因是王家河公园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经费下拨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心,年终王家河公园管理中心2016年的财政决算并入绿化管理中心一并决算,“专用材料费”中包含了王家河公园管理中心的保洁、保安、绿地维护、消防器材、园林机械等费用387万元;市环卫局“专用材料费”增加280万元的原因是2015年列支在项目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在2016年列支在基本支出中的“专用材料费”(含垃圾处理、汽车保险费、公厕垃圾站维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系统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5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2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其他用车17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路段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系统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局机关重大节日期间摆花经费、城市管理应急机动经费、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运营管理经费,市环卫局环卫设备购置经费,市风景园林局鲜花一条街项目,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绿地维护经费,市城管执法支队中心城区“牛皮癣”治理服务等项目)的情况已于2017年4月25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相应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