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系统2017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2-0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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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岳阳市城管局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原市公用事业局与市政府城管办合并组建,2007年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2015年3月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市政维护、路灯亮化、渣土运输(道路破占)、户外广告、城镇燃气、停车管理等九项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人事科、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风景园林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安全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等13个业务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市政维护处、市路灯管理处、市土石方(破占道)办、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市户外广告办、市沿湖风光带管理中心、市城管信息中心、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停车管理办(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等12个管理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607.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74.5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233万元。 2016年收入预算27146.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556.87万,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607.53万元,其中,一般城乡社区支出297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2714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8.71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3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1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607.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00.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207.5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城市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管执法、路灯亮化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12个局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7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817.66万元,上升16%。原因是2017年工资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8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88.1万元,主要是为了把环境卫生、城管秩序、园林绿化等日常工作切实做实做精,提升管理水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3.3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7.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4.4万元,降低18.89%。

(1)2017年公务接待费303.9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322.4万元,同比下降5.7%。

(2)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59.48万元(仅含公务用车费用,不包括城管执法车、洒水车、清洗车、垃圾清运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476.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下降24.5%。

(3)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8.5万元,降低5.73%。原因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主要措施是依据《岳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就我局公务接待负责单位、地点、标准等事宜,再次强调了《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更加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其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5.9万元,降低24.38%。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城管局机关、城管支队、园林局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320万元。 其中货物类采购1342万元,工程类采购1483万元,服务类采购249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

城管局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汇总表.xls

城管局系统“三公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