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长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岳城管党〔2016〕14号
关于陶长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陶长明同志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部书记;
周应龙同志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副支队长);
柳继锋同志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副主任(副支队长),免去其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考评办主任职务;
周湘宏同志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副主任(副支队长),兼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因机构变更免去其原岳阳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军同志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副主任(副支队长),兼任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邹力同志因机构变更免去其原岳阳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徐大胜同志保留管理七级待遇,另有任用;
陈跃飞同志因机构变更免去其原岳阳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待遇;
曾献武同志保留管理八级待遇;
姜岳满同志保留管理八级待遇;
赵林同志保留管理七级待遇。
中共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