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2-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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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发展、严格监管”的原则,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燃气行业相关法规、规定和标准,加快法制建设进程,依法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着力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燃气管理工作成效,促进我市燃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快法制建设进程,健全燃气行政管理依据

1、加快城镇燃气立法工作进程。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燃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岳阳实际,制定出台《岳阳市燃气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燃气行业行政管理依据缺乏、燃气行政执法乏力等问题。

二、强化规划引领行业,合理统筹城镇燃气设施

2、认真编制实施燃气发展规划。坚持用规划指导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燃气规划工作力度。未完成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的县市区要抓紧编制,已发布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要严格执行规划。未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的县市区不得审批新的燃气工程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

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逐步规范燃气经营行为

3、加快推进燃气经营许可工作。严格实施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通过安全评价把不符合经营许可标准、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燃气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清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4、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全面摸清全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实行燃气特许经营备案制度。依法对特许经营企业的投资、建设、生产、运行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并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测、检查。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于每年12月底前将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自查报告和下年度建设项目、市场发展和气量供需平衡计划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5、联合开展瓶装燃气市场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非治违”要求,与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制定瓶装燃气经营市场整治方案,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送气)、充装过期报废钢瓶、倒灌液化气、在不安全场所存放气瓶等违规行为,启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平台建设。

6、加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和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申报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消费者选购《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中的产品,确保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会同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燃气器具商场(专卖店)执法检查,清理整顿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市场。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及时上报点火通气时发现的无资质安装案件,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行为。

四、强化安全监管职能,全力确保燃气稳定供应

7、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地要举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班,让各燃气企业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和要点。积极推进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注册安全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的落实。

8、全面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学习,熟悉国家现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依法行政,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执行有关文件,落实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和完善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管道燃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留隐患。

9、认真抓好燃气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推行燃气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企业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实施跟踪监管,通过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

10、继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分时段集中开展燃气管线破坏、非法经营燃气、燃气器具违规安装、送气工不安全行为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促进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11、加强用户设施入户安检考核。认真抓好燃气企业年度入户安检计划上报工作,安检计划分解到每个月,管道燃气安检计划应分解到具体区域。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实施的指导和考核,把安检计划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瓶装燃气入户安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督查,督促企业履行好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

12、推广户内燃气安全技术应用。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和推广居民用户安装使用波纹金属软管和家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特别是居住环境差、空巢老人、长期不居住和高层建筑用户,通过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13、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推行液化气钢瓶随瓶宣传贴、小区楼道宣传牌、用户厨房宣传贴、商用户(食堂、饭店等)燃气安全使用提示牌和各类媒体燃气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及供应点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探索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小区、学校”模式,丰富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内容,努力构建燃气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14、提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督促企业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预案的学习和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联合本地应急办、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检验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15、抓好燃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燃气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学习燃气法律法规、燃气安全和日常管理等业务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险人员等“三类人员”,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和送气工等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燃气行业持证上岗制度。

五、督促履行法定义务,提升燃气行业服务水平

16、逐步优化燃气服务质量。督促企业完善供用气合同内容,明确供用气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供用气合同管理。加强服务监督,督促管道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优化服务质量,确保处理用户投诉及时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17、加强送气服务队伍管理。开展送气服务人员清理和岗位培训工作,严厉查处送气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清出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送气服务人员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