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岳阳市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办法》(湘建城〔2016〕6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8年湖南省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的通知》(湘建城函〔2019〕10号)中我市列入该批次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目录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落实安装、维修、售后等服务措施。凡未列入气源适配性目录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不得在我市销售和安装使用。管道燃气供应企业不得为使用未经公示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的用户开通燃气。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必须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安装维修企业资质,配备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证书的安装维修人员,方可从事售后服务。取得资质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与授权的生产单位或本地销售单位签订安装、维修协议,建立燃气用户档案,落实对用户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责任,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主动接受燃气管理部门的监督。
附件:2018年湖南省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岳阳市部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