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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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绿化提质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顶绿”工程方面。屋顶被称为城市的“第五面”,屋顶绿化是在有限的城市空间提高绿地率最有效的方式,有利于改变空中景观、保护生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遮荫覆盖、降低室温、噪声和城市热岛效应。为解决我市地面绿化用地少而地价逐渐升高的趋势,把占城市用地60%以上的建筑屋顶利用起来,是对我市建筑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的一种最简捷有效的补偿办法。按照《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导则》要求:凡6层或18米以下城市新建建筑应实施屋顶绿化工程,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成区范围内,建筑竣工时间在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应逐步实施屋顶绿化改造。我市在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六大工程”中,积极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推动倡导墙面、屋顶绿化建设。目前,我市有部分建筑、小区已实施了屋顶绿化。今后,我们将按照《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导则》和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积极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完成我市屋顶绿化建设与改造。

二、实施“彩化”工程方面。现代人们对园林绿化要求越来越高,传统单一的绿化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彩叶植物因其在生长季节呈现鲜艳的色彩而在现代园林建设中备受欢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局2013年开始实施“鲜花一条街”工程,在金鹗路、南湖大道节点进行花境建设,栽植各类时令鲜花,增强道路“花化”景观; 2014年开始实施桥梁立体绿化工程,分别在琵琶王立交桥、王家河桥、太阳桥栽植藤本植物、各类花卉,形成亮丽的风景线;2015年实施生态浮岛建设,在千亩湖水面栽植各类开花水生植物,丰富了水域景观。同时,结合公园、广场提质改造项目,补植了银杏、紫叶李、红枫、樱花、海棠等植物,增加了季相、色相变化,取得了很好的“彩化”效果。2017年,我市实施“乔木进城” 三年行动,对部分路段进行色叶树的利用,丰富城市景观植物的多样性,提高城市景观品质。如邕园路种植了银杏,金凤桥路种植了红叶石楠,连接线种植了紫叶李、无患子,巴陵东路栽植了重阳木,改变了原有景观的单调性。

三、实施“地青”工程方面。草坪植物作为绿化植物的底层,是园林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树木和草坪二者之间相辅相成,只有科学搭配,结构比例适当,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近些年来,我局在道路、公园及广场的绿化提质改造建设中,减少了对花灌木的种植,在林下空间和裸露地区都进行了草坪的栽植。在今年起实施的“乔木进城”三年行动中,将进一步修整现有模纹,开辟林下休憩空间。在今后的绿化建设中,我们将更加注重因地制宜选择绿化植物,宜树种树,宜草种草,同时注重草坪上不同空间设计,在草坪景观中安插丰富的构件,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四、实施“护绿”工程方面。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园林绿化保护:一是加强绿线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批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绿化指标,对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与规划、国土等部门协作,完善工程联合验收制度,保证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规定办理“绿线”审批手续。二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2017年2月14日,我市召开《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立法筹备会,将山体水体保护纳入立法项目。该保护性条例有利于保护城市规划区内有限的山水资源,减少项目建设对山体水体的破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助推“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三是加强景区规划管理力度。在市政府的支持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南湖景区、岳阳楼景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与景区规划不相符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有效保护了我市的风景名胜资源。四是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绿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各类损毁绿化的事件,有效保护了城市绿化资源。

感谢贵委对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胡荣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毛安平 0730-822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