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6-09-3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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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告屏深夜光污染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城市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晴雨表。LED电子屏是户外广告一种新的形式,它的出现替代了过去那种简易模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的品位。LED电子屏的设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亮化了城市,丰富了市民业余活动,宣传了城市文化,提升了城市现代化形象,但随之而来的也是LED电子屏的噪音污染、光污染、视觉干扰等一系列问题,户外LED显示屏逐渐成为一把双刃剑,而这把剑却越来越偏向于刺伤周边的居民。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加强了对LED电子屏的设置与管理,要求广告商夏季在8:30—22:00时之间播放,冬季在8:30——21:00之间播放,不能播放声音,晚间亮度要调低,避免强光画面,动画切换时间须在15秒以上等措施,以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您提案中建议的出台法律法规给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我局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拟制定《岳阳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将在条例中明确LED电子屏的管理要求。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承办负责人:邓晓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曹璐  0730-885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