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23-11-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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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效良等2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大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研究

  对代表提案认真研究。我局分管政策法规副局长刘其汉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中心城区各区分管负责人专题讨论第240号提案,对“限定时段”、“控制区域”、“源头管控”、“燃放管理”的四项建议内容进行讨论:

  主观上:环保压力大,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硫化物和粉尘,导致PM2.5、PM10浓度迅速上升和雾霾天气频发;安全隐患压力大,全国各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层出不穷,我市禁炮工作也源于2017年5月19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批发市场烟花爆竹经销网点火灾造成6人死亡事故;环境卫生压力大,2017年禁炮初期市中心城区炮屑垃圾约为300余吨,2023年跨年夜燃放产生炮屑垃圾统计约9.5吨,“硝烟弥漫、满地纸屑、一片狼藉”是市民对场景的描述;炮源销售查禁难度大、禁止燃放执法取证难,给市中心城区禁炮工作造成实际困难。

  客观上:舆情影响、民众的愿景、多地调整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等,社会上禁炮工作由禁改限的呼声越来越大。

  结论:禁炮工作具有积极意义;限制性禁炮也将在时间节点、地域限定、燃放烟花品种上进行探索研究,争取在2024年春节前拿出新的《规定》。

  二、答复代表意见,解读《禁燃办法》

  1、《办法》第2条:“在本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以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施放电子礼炮”。禁燃区域实际上是针对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对云溪区、君山区只要求了“城市建成区”,因此,第18条:“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依照本办法执行”。其“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也只应该包括“城市建成区”及森林防火区。

  2、《办法》第2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庆典活动确需在前款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主办单位应当依照法定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确保安全燃放”。为促进疫情后经济复苏,我市多次举办大型活动,如“洞庭渔火节”等都组织了焰火晚会,有组织的燃放是合法的。

  三、根据代表建议,拟拿出具体做法

  1、我局牵头以城管委的名义发文给各县、市、区,明确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区域划定不能罔顾实情,只能针对“城市建成区”、森林防火区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燃放区域;

  2、积极探索研究限制性禁炮办法,争取在2024年春节前拿出新的《规定》;

  3、鼓励社会团体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下,按正规流程申请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