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7-09-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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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补偿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固废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及建筑垃圾处理等项目的所在地为城市和周边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同时,必然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受损的地区。其他地区将本地垃圾运出,在自身环境不受损的情况下将土地用于经济发展获取收益,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收益的地区。所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公平度,既弥补了居民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当地而造成的健康损害,又补偿了居民因垃圾处理设施带来的经济损失,居民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反对度也将大大降低;既有利于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和垃圾处理设施的顺利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化解区域的矛盾,平衡垃圾产生区与处理区之间的利益关系。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云溪区陆城镇建设静脉产业园,先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先后完成了立项核准、环评和科研批复、用地报批、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为了确保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正常运营和垃圾设施的顺利建设,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在项目竣工投产前,加快出台《岳阳市生活垃圾异地处理生态补偿办法》,生态补偿费主要用于静脉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生态环境美化和整治、生态环保宣传和管理以及项目建设运营矛盾纠纷调处等。

环境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我局一定配合加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项目早日投入使用,推进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许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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