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16-09-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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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伊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油烟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我市出台《关于明确城区范围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执法职责分工的通知》(岳编发[2014]2号),对我市空气污染执法主体进行明确: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环保部门进行执法;出店和占道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出店和占道从事餐饮经营的主要为夜市占道烧烤摊点。为此,我局加大了对夜市占道烧烤摊点的管理、执法。

我局根据广大市民的实际需要和夜市业主的生存需求,在尽量不影响市容秩序的前提下,采取堵疏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将管辖范围分为严管区、规范区和疏导区。南湖路、金鹗路、巴陵大道、青年中路、岳阳大道、东茅岭路等主干道为严管区,夜市门店禁止出店占道经营;德胜路、花板桥路、青年西路、云梦路等路段为规范区,22:00以后方能占道经营;枫桥湖路、冷水铺路、望岳路等城乡结合部路段为疏导区,20:00后能出店占道经营。在市城管执法支队的长效管理下,严管区无夜市出店占道现象,也不存在烧烤摊点占道经营、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现象;但规范区内存在部分烧烤摊点占道经营、排放油烟现象。

4月份开始,针对夏季夜市火爆,占道经营频发现状,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城管公安大队,开展了夜市集中整治,对中心城区夜市市容秩序进行规范整治,共规范夜市门店200余家,督促出店门店80余家转移进店,取缔夜市游摊摊点10余个,拆除学院路违规搭建的大型夜市伸缩棚亭3个、不锈钢铝合金烟囱10个。

后段,我局将加大规范区内的夜市门店将烧烤摊管理力度,确保烧烤炉摆放到门店内;如店内面积狭小,烧烤炉无法无法转移进店的,我们将劝导其改行转产或对烧烤炉进行改造,尽量减少空气污染和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12日

 

承办负责人:邓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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