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培育、发展地摊经济,破解就业难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
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其汉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中心城区各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专题讨论研究,关于规范、培育、发展我市地摊经济,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敢于自我添麻烦、自我加码”、“应具备前瞻思维”的三项建议内容会议一致认可,对具体可行性、操作性进行讨论。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地摊经济是城市的一种边缘经济,一直是影响市容环境的关键因素,但地摊经济有其独特优势,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如最近的“淄博现象”、贵州“村超”和我市几届“扶贫农产品交流会”的火爆,证实了地摊经济独特优势。
地摊经济有“三低”特质:创业门槛低,没有店铺租金的压力,没有太高的学历、技能要求;失败风险低,投入少船小好调头,从业者即便失利也能迅速“满血复活”;商品价格低,能让居民拥有更多选择,享受更多实惠。
二、我市地摊经济的现状及制约
我市自规范城市管理以来,就探索游摊小贩的“堵”“疏”结合的问题:1993年,将竹荫街定为游摊疏导街,1994-1997年将原汽车站周边至东茅岭移动公司定为游摊疏导街,后来1998年全部取缔;2020年曾设立8个便民疏导点,现在保留的有:湖东路沿线规范区、求索路千亩湖沿线、冷水铺路华建新村规范区、青年路王家河二桥、巴陵西路北侧步行街沿线、巴陵中路北侧泰和沿线、五里牌路南湖路口至东升小学段、南湖广场周边。随着事权下沉,为落实“办事不求人”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各区城管也在积极探索规范、引导地摊经济的做法,对已自然形成的“天伦城商业摊点一条街”、“洞庭大道菜市早市”,区城管加强秩序维护、保洁力量倾斜等优化服务,化解无序经营的乱象;对大型商业主体在店外广场开展商业活动放宽审批限制条件,批准东茅岭步步高商业广场、新天地商业广场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批准富兴商业广场“夏日主题街”系列活动。我市的地摊经济逐步走向规范、有序,逐渐活跃、带动整个市场繁荣。
负面效应,制约地摊经济。一是损害正规店铺的利益:同样的商品,没有店铺租金和店员工资压力,竞争力肯定高于正规店铺;二是交通环境影响:摊点摆放、夜市在丰富市场,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交通和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市区其他一些街道也或多或少存在规模不等的夜市,一定程度上对交通、环境等方面造成了影响,尤其是夜市噪音扰民现象; 三是不诚信交易:因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而且贩卖的商品质量低下,产品及服务不受相关部门监督,某些不法摊贩为了求得更大的眼前利益而欺骗消费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城管系统的思路及对策
我局建议提出“合理规范地摊经济”的思路,有三个方面因素决定:1、地摊经济只是一种边缘经济、补充经济、辅助经济,是目前疫情后,复苏经济过程的需求,它取代不了常规经济、主流经济;2、地摊经济的主体和受众在城市人口中占比相对较大,但经济总量不大(淄博地摊经济体量大是因为有全国性影响);3、地摊经济有利有弊,以“发展”的观点管理,将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如何“合理规范地摊经济”的对策:1、由市政府主导,城管部门牵头,市场、规划、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出台《岳阳市合理规范地摊经济工作方案》,规定各职能部门责任,确保地摊商品的安全、卫生,确保“疏导区”的社会秩序,确保符合环保要求。2、合理制订管理细则和出台环境卫生收费文件,确保不治一经,废一经维护环卫工人利益;3、根据需求不同、经营产品不同,分时段、分地段划分“游摊疏导点”、“夜市疏导点”、“早市疏导点”;4、因地制宜,在不影响行人前提下,对临街门店经营业主划分“店外经营区”;5、限制条件,批准大型商业主体在店外广场开展商业活动(我市已确定8个)。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