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1号建议的回复
曾淼红等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车辆未上牌情况
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我局下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19年购置了执法电动四轮巡逻车2台(内部管理编号岳阳城管-006、岳阳城管-017)、下属市城管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于2020年依据相关政策购置了执法电动四轮巡逻车2台。
购置以来,因号牌悬挂问题,车辆拥有单位多次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但因车辆“编制”等问题不符合上牌规定未能妥善解决。
二、现有车辆处置情况
根据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30日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发《整改通知》,支队两台执法电动四轮巡逻车已于2021年5月7日封存至今(详情请见附件)。
根据市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以市城管委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对城市管理领域未办理牌证手续车辆进行强制处理的通知》(岳城管委办〔2022〕26号),依据文件精神,下属市城管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城管分局已于2022年6月6日将2台未上牌的执法电动四轮车封存至今。
下步,我局将持续督促下属单位认真加强车辆管理,做到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