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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井水芙蓉餐馆修建的垃圾房是否违规
来信人: 王望新
来信时间: 2013-06-20 15:38:18
内容:

井水芙蓉餐馆在营业后就在楼下靠围墙边修建了垃圾房,住户一年四季进出都受到臭味困扰,特别是夏天,整个设计院的院子里都飘散着怪味,我们跟餐馆交涉过,但没有办法解决.现在请求南湖风景区控违办解决,这是否是违章建筑,能否撤除.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6-26 11:36:11
回复内容:

我区三眼桥街道麦子港社区副主任唐琼立即联系了王先生,并上门了解情况。经核实,王先生所反映的地方确实有垃圾屋,但是该垃圾屋是由市环卫局修建的,并每年收取井水芙蓉的卫生费,王先生等16名住户的生活垃圾也都扔在这里。餐馆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将该垃圾房拆除,必须报市环卫局批准。请将该信转到市环卫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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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3-07-04 10:39:44
回复内容:

王望新同志: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确认,您所反映的井水芙蓉餐馆后靠围墙所修建的垃圾围其产权为该餐馆所在居民楼所有,并非我局所建环卫设施,因而我局无管辖权,无法对该垃圾围进行处置。

我局主动与井水芙蓉餐馆进行了商讨,建议由该餐馆牵头对此处垃圾围进行密闭化改造,以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目前,该餐馆负责人已认可此方案,承诺将会对该处垃圾围进行密闭化改造。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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