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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编稿时间: 2020-06-05 10:34 来源: 市城管局 点击数:
 

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与监督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参与本城市规划设计的评审和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本城市环卫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制(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参与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工程。

3、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容环卫工程设施的改(扩)建、配套建设和上级下达的新建环卫工程设施建设;负责制订市容环卫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与安全,并监督执行和组织验收;组织本城市市容环卫工程设施设备综合管理及整修(维修)保护;负责环卫科研与环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引进工作。

4、负责本城市市容环卫监察管理工作;监督一切单位(个人)保持城市建筑物与街道两侧整洁雅观;监督临街基建单位(个人)落实围档作业和文明施工;负责本城市环卫工作社会从业的资质审批、合同审签和行业管理。

5、负责本城市市容环卫管理与服务;负责制订市容环卫行业工作标准,负责中心城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的市容环卫工作;负责管理、报批并组织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6、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河湖及岸线的环卫管理与服务。

7、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委托,负责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本城市基建渣土的调配、运输和倾倒,实行跟踪管理,及时处置和防范其污染街道。

9、负责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石灰浆生产、运输的管理,实行监督管理,及时处置其污染街道行为。

10、负责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工厂、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并实行监督管理。

11、负责本系统党务工作、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2、指导县(市)区城镇市容环卫和企业厂容环卫设施建设与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市容环卫事业的发展。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350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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