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机构
一、岳阳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地址:炮台山老政府院内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10573)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与法规。
2、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3、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办理执照但未进入规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或者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实施行政处罚;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负责商业步行街广场范围内的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以及门头招牌装饰、装修的行政许可和广场内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及管理工作。
7、负责城区夜市的规范经营和整顿管理。
8、负责中心城区亮化工程的督促检查。
9、负责城区城市“牛皮癣”的治理、清除和行政处罚。
10、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岳阳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350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6566)
主要职责:
岳阳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参与拟订市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专项规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制定市城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考评实施细则;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考评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权限内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处置及调配运输、城市主要道路及桥梁的挖掘和临时占用等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的指标测算和权限内园林绿化方面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
4.负责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市城区扬尘防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行政辅助工作。
5.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等编制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6.负责(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科技项目公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2.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工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活动开展提供指导服务。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等固体废物的中转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建立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运输等行业专项数字化信息系统和开展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系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工作。
5.负责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古树名木保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花卉展览、城市绿化周、城市鲜花工程和节日氛围营造等活动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协助市静脉产业园区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企业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岳阳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白杨坡路478号 联系电话:0730-822261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泵房、排水涵洞、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的日常管理、设施监测、检测及维修与养护,确保市政设施整齐完好。
(三)负责管理城市市政维护行业标准及其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市政维护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参与新建市政工程移交、接管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市容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城市市政设施维修、改造计划及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大、中修和配套建设;负责破占道恢复工作。
(五)参与本城市排涝、排渍;负责城区雨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检测、监控。
(六)负责本单位工程机械、车辆、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七)负责市政应急指挥(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涉及市政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风、抗冰雪灾害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和协调。
四、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211号 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综合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0—8220978)
主要职责:
1、承担城区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承担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新建、改建任务和接管工作;
3、负责《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实施,城区产权单位自建亮化方案的审批、工程监督与验收;
4、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备、设施的安全稽查工作;
5、参与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140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68903)
主要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在城市规划区内,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行政处罚权,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临街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为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道路运输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物价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无许可证、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及销售假劣食品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销售非法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及相关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岳阳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217号市城管局六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20350)
主要职责:
1.承担市本级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信息网和岳阳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2.承担市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
3.负责办理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和12345公众服务热线转办件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4.负责市城区地下弱电管网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立法、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5.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岳阳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通海路管理处亮山居委会岳阳大道2号 联系电话:0730-8220523)
主要职责:
(一)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上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乱停乱靠车辆和擅自划定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负责对经营性单位或个人需占用城市人行道停放车辆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负责对社会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的收费和停车管理实行业务指导,对擅自变更停车用途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停车场的设立进行规划和报建,对枫桥湖社会停车场及市政府交办管理的其他社会停车场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承担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政策和标准、服务规范制定的事务性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办公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高新孵化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0-3050771)
主要职责:
负责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维护、路灯亮化、绿线管理、土石方调配、燃气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九、岳阳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市城管局 1 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42863)
主要职责:
一、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查处涉及国务院关于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岳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9号,联系电话:0730-8855521)
一、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 (以下简称园区)的发展规划、控详规划和规划环评等编制和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负责园区内企业日常运营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园区内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园区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市中心城区餐厨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罗家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六、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 名:杜宇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联系平江县、岳阳楼区。
1972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姓 名:李国伟
职 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组织人事、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统一战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综合绩效考核、乡村振兴、社区联手帮扶、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拥军优属、文明单位创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黄打非”、城市照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和局办公室、信访维稳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城市管理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科。
联系岳阳县、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
1965年3月出生,汉族,湖南临湘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姓 名:赵志坚
职 务:岳阳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姓 名:刘其汉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土石方调配运输(破占道)、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静脉产业园区、计划财务、内部审计、争资争项、“三资”改革、国有资产、行业统计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中心和局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垃圾分类管理科、计划财务审计科。
联系临湘市、云溪区。
1970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临湘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 名:杨思权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停车、餐饮油烟、禁炮、食品安全、特许经营、城镇燃气、应急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停车管理中心、岳阳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和局政策法规科、户外广告管理科、燃气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联系华容县、君山区、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971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 名:柴石球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政设施、城市排涝、地下管线、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和验收、规划编制和技术支撑、智慧城管、城市标准化管理考核、示范引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重大接待活动服务保障、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方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和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地下管线管理科、规划技术科、城市管理考评科。
联系湘阴县、屈原管理区。
1983年9月出生,汉族,湖南岳阳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姓 名:孔学文
职 务:三级调研员
负责园林绿化、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和局园林绿化管理科。
联系汨罗市、南湖新区。
1967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湘乡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应对工作,负责政务网站、机关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负责本系统车辆和安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维护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管理,负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款收缴,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工作。
(四)审计科。负责局属单位资产、规费和财务的审计;负责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
(五)信访维稳科。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普法宣传、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和车辆、执法服装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负责本机关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调研论证、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日常工作。
(八)城市管理考评科。拟订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负责对局属单位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评,负责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南湖风景区和有关市直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考评;负责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以及重大活动的城市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接管工作。
(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区市容标准和环卫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城镇垃圾处理、村镇环境卫生工作。
(十)垃圾分类管理科。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编制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规划和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评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指导县市区、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附属设施、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组织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施规划、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参加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论证。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市区名树名木进行保护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城市绿地建设指标统计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和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工作。
(十三)城市绿线管理科。负责监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绿线划定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监督权限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后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负责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指导、监督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工作。
(十四)燃气管理科(加挂安全管理科)。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供气、供热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城市供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中心城区燃气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及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督促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系统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
(十五)户外广告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经营权的拍卖。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市城市管理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管理。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机构
一、岳阳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地址:炮台山老政府院内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10573)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与法规。
2、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3、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办理执照但未进入规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或者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实施行政处罚;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负责商业步行街广场范围内的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以及门头招牌装饰、装修的行政许可和广场内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及管理工作。
7、负责城区夜市的规范经营和整顿管理。
8、负责中心城区亮化工程的督促检查。
9、负责城区城市“牛皮癣”的治理、清除和行政处罚。
10、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岳阳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350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76566)
主要职责:
岳阳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
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参与拟订市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专项规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制定市城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考评实施细则;承担有关城市管理考评考核的行政辅助工作。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权限内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处置及调配运输、城市主要道路及桥梁的挖掘和临时占用等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的指标测算和权限内园林绿化方面许可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
4.负责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市城区扬尘防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行政辅助工作。
5.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等编制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6.负责(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科技项目公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2.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工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活动开展提供指导服务。
3.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等固体废物的中转运输、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建立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运输等行业专项数字化信息系统和开展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系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工作。
5.负责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古树名木保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花卉展览、城市绿化周、城市鲜花工程和节日氛围营造等活动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协助市静脉产业园区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内企业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岳阳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白杨坡路478号 联系电话:0730-822261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和养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泵房、排水涵洞、人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的日常管理、设施监测、检测及维修与养护,确保市政设施整齐完好。
(三)负责管理城市市政维护行业标准及其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市政维护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参与新建市政工程移交、接管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市容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城市市政设施维修、改造计划及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大、中修和配套建设;负责破占道恢复工作。
(五)参与本城市排涝、排渍;负责城区雨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检测、监控。
(六)负责本单位工程机械、车辆、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七)负责市政应急指挥(处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涉及市政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风、抗冰雪灾害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和协调。
四、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211号 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综合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0—8220978)
主要职责:
1、承担城区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承担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新建、改建任务和接管工作;
3、负责《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实施,城区产权单位自建亮化方案的审批、工程监督与验收;
4、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备、设施的安全稽查工作;
5、参与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执法支队(单位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140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68903)
主要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在城市规划区内,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行政处罚权,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临街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为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道路运输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物价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无许可证、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及销售假劣食品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对销售非法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及相关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岳阳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217号市城管局六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220350)
主要职责:
1.承担市本级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信息网和岳阳城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2.承担市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调度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
3.负责办理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和12345公众服务热线转办件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4.负责市城区地下弱电管网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立法、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5.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岳阳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通海路管理处亮山居委会岳阳大道2号 联系电话:0730-8220523)
主要职责:
(一)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上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乱停乱靠车辆和擅自划定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负责对经营性单位或个人需占用城市人行道停放车辆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负责对社会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的收费和停车管理实行业务指导,对擅自变更停车用途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停车场的设立进行规划和报建,对枫桥湖社会停车场及市政府交办管理的其他社会停车场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承担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政策和标准、服务规范制定的事务性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办公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高新孵化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0-3050771)
主要职责:
负责城陵矶新港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维护、路灯亮化、绿线管理、土石方调配、燃气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九、岳阳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市城管局 1 楼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42863)
主要职责:
一、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查处涉及国务院关于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岳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9号,联系电话:0730-8855521)
一、负责市静脉产业园区 (以下简称园区)的发展规划、控详规划和规划环评等编制和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负责园区内企业日常运营监管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园区内企业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园区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市中心城区餐厨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罗家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六、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