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王家河公园内广场舞破坏幽静坏境构成安全隐患”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家河公园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休闲服务,而广场舞是公园休闲文化的一部分。今年3月,我局王家河公园管理部门收到广场舞团体申请在公园内固定场地开展广场舞活动的来信,在确保不造成游路拥堵和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并根据实际情况,该部门同意为该团体提供一个合适的场地,并在附近安装了一个小配电箱,便于广场舞团队安全用电。同时,要求该团队每晚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点半。关于来信中反映广场舞团体在树上架设强光灯的问题,已将其拆除。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广场舞团队的管理,要求其把音量控制在合适的分贝范围内。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