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女士:
您好!您于2017年5月22日向市长信箱致信,咨询关于生育方面的若干问题,现回复如下:
1.我委责成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告知了您已经支付的唐氏免费筛查检查费用,可以凭发票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幼机构报销,并告知了您联系电话跟地址。
2.关于准生证的问题: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程序: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您如有疑问,可详询电话0730-—8206035
关于您咨询医保报销及生育津贴与生育补助金的问题您可以咨询人社局和医保中心进行解答。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