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环卫设施标示也应标准化”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千亩湖走廊及配套设施由南湖新区管委会承建,并于2012年移交我局环卫部门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果皮筒清洗和清掏等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的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宜采取以下颜色:可回收物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由于承建商不熟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国家标准,导致其制作的果皮筒颜色不规范。今后,我局将与南湖新区加强协调指导,在其承建的环卫设施中,尽量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桶,便于市民分类投放垃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