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
您好!长沙车辆,本人在岳阳市湘阴县有两次交通违章,到长沙交警队,他们给予的信息要到岳阳本地才能办理该违章。本人到岳阳市楼区大队(妇幼对面),交警大队回复该违章要到交警支队办理。本人又到岳阳市交警支队(107国道驾考中心),交警支队2楼服务中心,他们给予回复该违章他们不能办理,要到长沙或湘阴县交警队办理!这么一点点小事,他们总是喜欢推诿。为人民服务啊!我知道交警同志他们辛苦,我想说老百姓也不容易。
要把服务放开(比如说开通网络服务),提高效益才是重点。
熊济平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为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您的长沙车辆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发现地都系湘阴县,车辆的登记地为长沙,只能在湘阴或长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