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畔湖湾社区纸扇加工厂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畔湖湾社区乙区22排8栋1至3层在居民区内私设纸扇加工厂,存放大量纸,木,化学粘剂等易燃物质,是否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是否存在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请调查处理,是否及时清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写 信 人:湖湘人家
写信时间:2015-04-29 09:13:23
信件回复:

网友湖湘人家

您好!

我局收到您通过市长信箱写信咨询关于《畔湖湾社区纸扇加工厂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的信访件,我局消防支队岳阳楼区大队对您来信举报对象畔湖湾纸扇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名为余记岳州工艺品厂,地址位于畔湖湾社区乙区228栋,法定代表人余艳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6026004324261-1)。该厂共四层,厂区为一、二、三层,总面积150平方米,共有员工4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明火作业。

二、检查处理情况

1、针对是否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的问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二条之规定“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该工程不需要消防行政许可。

2、针对是否存在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问题。检查中未发现该厂存放易燃材料,对于存放的包装盒、扇骨、纸质扇面等可燃材料,楼区大队检查人员对该厂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岳楼公消限字[2015]0209号),要求该厂对可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存放并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消防器材,限期2015522前整改完毕。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5-05-18 17:09:23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