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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庠村造纸厂污染的投诉

尊敬的市领导:

我们的家乡岳阳县筻口镇世庠村,座落在沙港河畔。这里原本是风景秀丽,土肥水甜的鱼米之乡,也是岳阳县重要产粮基地。近年来,由于富华纸厂的污水排放,优美环境彻底破坏。晴于池塘是臭气熏天,雨天沟渠黑水横流,许多池塘不能养鱼,大片农田作物生长缓慢而严重减产,水味变质而不能饮用,给村民的生产,生活,生命造成极大的危害!

面对上述情况,我们一次又一次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领导提出正当诉求,但一次又一次的答复是要求纸厂治理达标后生产。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从不见有关单位派人到场评估,依然我行我素,只等风头一过照样生产和排放。尤为可恶的是,白天装做整治,障人眼目,等到夜深人静,风高雨大之时照样排放。而对我村已造成的污染如何治理,更是无人问津。面对这样的企业,面对这样不负责的监管部门,村民无可奈何,只得望天长叹。

富华纸厂是零八年由筻口政府引进的,当时许多村领导及群众极力反对在这人口稠密地区办纸厂,但原筻口镇领导一意孤行,借搞活筻口经济为由,强行办起了富华纸厂。几年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严重错误的决策,镇里不但没有从该厂得到什么税利,反而认为纸厂老板投资大而每年扶助该厂两三万元。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我们确实想不通,一个危害成千上万人的纸厂重要,还是村民的身体健康重要?难道这就是有关领导心目中的“所谓民生吗”?

还有更让我们想不通的是,富华纸厂的治污办法是如些之“高明”。他们租用两口过水塘来循环处理污水。(实际上没有任何处理设备,只是在池塘里做一下沉淀而已。天晴天旱之时,有些村民抽此污水灌溉,可一旦遇雨水天气,高处农田的水流到塘里,塘里的水满了照样流到低处位于我村的田里,沟里,地里,饮用水井里。如此恶性循环治得了污染吗?如此愚蠢又没有科学原里的处理污水的放方法,不知当时的环保部门通过何种渠道颁发环保达标证书的。(事实上,我们没有看到过任何环评报告难道环保部门没有责任吗?镇,县政府没有责任吗?这样下去环保部门的信誉何在?环保部门这种视群众利益而不顾的“治理环保办法”真叫人不可思议,我们不能下结论,他们得到了什么好处,但我们可下肯定整个沙河的污染,他们有不可逃避的责任,为什么多年来照样生产,而且越办越无顾忌,越办越不可动摇,原因在那里?保护伞又是谁?地方经济总不能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而不顾吧?我们不再忍受以治理达标为名而继续危害我们的富华纸厂开办下去,我们坚决要求关闭富华纸厂,还我青山绿水,清洁家园。如果我们的正义呼声得不到响应,如果我们的苦苦诉求仍然得不到领导的重视,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效处理的话,我们将迫不得已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双手去摧毁这千人骂,万人怨的污染源,从而维护我们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

      

                      

写 信 人:余先生
写信时间:2014-10-05 12:15:24
信件回复:

余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业已收悉,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立即安排岳阳县环保局派监察员对该企业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岳阳富华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高档灰板纸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于20061218日通过了市环保局的审批,建于岳阳县筻口镇原计生站内,占地28亩,于2010530日经市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20129月通过了市局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但该企业至今生产都不正常。

为确保环境安全,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县环保局对全县重点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由每月现场监管一次的频次增加为两次(富华纸厂为重点企业),对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

县环保局监察员于2014317日依法对岳阳富华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生产,却将废水池中原有生产废水抽至厂后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但该企业不仅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且于52日将水塘中的废水通过雨水沟排至稻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在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未完成环保整改任务前不得投入生产。

通过近几个月不定期现场察看,该公司至今未投入生产,一直在进行设备检修和环保设施的维护,群众误以为在生产,投诉到县环保局,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县环保局监察员多次现场察看,也多次现场调解,并于2014814日再次下达了《现场监察意见》文书,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一一指出,要求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整改,完成整改后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筻口镇政府、村委领导、村民代表现场察看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

目前,该企业已按照县环保局下达的《现场监察意见》文书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基本落实到位。针对该企业目前情况,县政府领导、县环保局领导、筻口镇政府领导、企业老板及当地村民代表于2014811日 、819日、910日在富华纸厂会议室召开现场协调会,但当地村民认为企业过去违法排污缺乏诚信,不同意企业整改后投入试生产,要求关闭该企业,县政府要求筻口镇政府协助企业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征得当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投入生产。因此,企业停产至今。

至于投诉中反映的“许多池塘不能养鱼,大片农田作物生长缓慢而严重减产,水味变质而不能饮用”的情况,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对周边农田土壤、村民井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村民井水三十项指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型分散式供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规定要求;周边农田土壤检测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标准。

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力度,采取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4-10-16 14:41:49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