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
你好!
关于“岳阳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建议与长沙签订合作协议”的信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岳市公积【2013】38号):因工作原因或夫妻两地分居异地购房,可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必须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按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本市足值房产作为抵押,房产价值由管理中心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值不得超过评估值的60%。
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我单位将积极与长沙房地产局联系,商讨异地抵押事宜,尽快达成协议,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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