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出生日期更正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实属错误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凭证《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及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与原落户凭证《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与其他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相关原始落户凭证;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确属登记错误并能够形成证据链的相应证明或调查材料。出生日期更正必须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所以,你应该到你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