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通行牌证包括临时号牌和移动证。因此,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是允许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即我们在路面所看到“无牌无证”机动车不能一概认定为违法上道路行驶行为。
二、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无牌无证管理是严格的,处罚是严厉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交管理部门共查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1318起,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1209,未取得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704起,合计3231起。如此查处力度在全省属前列。
当然,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迅速部署并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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