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就您的投诉,我们立即安排市运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岳阳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是落实部、省规定。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和省运管局《湖南省实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湘运管驾培发〔2012〕76号)等文件明确规定经营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接受继续教育是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义务。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种形式的教育。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手续。
二、岳阳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经物价部门批准。依据《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岳市价行审〔2012〕49号),执行的是285元/人的标准。经与写信人联系,证实收费400多元的说法不实。
三、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将督促运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真诚欢迎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对我们工作的继续予以监督。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