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很感谢您对岳阳旅游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信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特此把导游年审培训费用问题的疑问向您解释说明:
一、收费按照湘价函[2010]176号文件标准收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费。
二、收取的费用用于每年导游人员进行网上视频培训和发放导游人员指南。
三、我局采取的是:局财务人员负责开票、收费,导服中心人员负责收费标准和收刷卡,局监察室负责监督。关于没有开票的事,因为每年年检刷卡缴费只有几天的时间,每次局财务人员到非税收费局领取的发票数量有限。来不及换取发票,但导游人员时间忙,又急于缴费刷卡,局财务人员就开出收据、但财务人员说明,在发票上注明以此收据换取发票,如没有来换发票的,局财务人员就开一张总发票上缴非税收费局专用账号。
四、通过王先生的反馈,我局又组织,局财务,导服中心,局监察室联合对导游刷卡名单和缴费名单,上缴非税收费局的费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一致。
岳阳市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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