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主管领导批示,区纪委和区委督查室及区教体局组成联合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回复结果如下:
1、区屈原二中小学四年级本期开学收费确为414元,其构成是:教辅107元、作业本7元、早餐费300元/期(自愿、可分月缴、3元/餐)。这些收费明细在我校宣传窗处有公示,是符合岳市价[2013]102号文件要求的。
2、以往学校收费每期都会开具收据,但本期开学由于8月30日教育局才召开开学工作会,而我校8月31日就开始报到,时间仓促,收据还未来得及开具,区屈原二中一定会近三天内开出收据发给每个学生。说“学校一直这样,是不是怕上级部门查他们乱收费呢?”与事实不符。此项工作是教体局开学工作检查必查项目。
3、每逢“六.一”儿童节,该校都要举办各种庆祝活动。部分想要参加文艺汇演的同学,演出服装要统一自备(考虑演出效果),这是经过家长许可的,演出服装费由参加节目组自定。该校从未统一收过费,也从未强制收过费。说“收取每套服装费150元左右”,该校对节目组作了专项调查,150元其实包括服装费、道具、化妆等各项费用,简单与淘宝去做对比有失偏颇。
4、说“岳阳市的小学四年级收学费不到100元(含课本费58元……)”。这也与事实不符,岳阳市的小学四年级课本费应是85元而不是58元,合计为112元。我区为114元,仅比岳阳市多2元,可能是书的种类或版本不同所致,完全属正常现象。
5、区屈原二中负责人打电话给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到屈原二中来就反应情况进行核实,但接电话的并非陈建伟本人,当事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属于虚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