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交管[2007]18号)《交警系统车辆管理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小型汽车反光号牌收费为每幅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