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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是为官还是为民?
8月28日晚7:30,与家人在南湖广场散步。30分钟后,车被拖离。1、请问交警就为了应对检查就随意拖车?那么在我们停车时,为什么没有交警提示?这么大的南湖广场,仅仅不到20个停车位。(昨晚南湖广场至少有几十台车被拖) 2、说我们市民不按指示停车,我承认受处罚,但是晚上既然有人拖车,又为什么没有交警处理? 3、8月29日早上致电处罚联系电话8886911,居然告知今天不处理。理由是为了应对检查。难道为了应付检查就可以将普通市民的事拖延?被拖走的还有几辆外地车。你让外地车主怎样看岳阳,还搞什么文明创建?简直就是本末倒置 希望职能部门能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要以官本位思想作怪!
写 信 人:张易
写信时间:2012-08-29 09:03:02
信件回复:
您好!
您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对南湖广场周边违停车辆采取拖车的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南湖广场周边车辆违停屡禁不止,市民意见很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南湖大队完善了广场周边的禁停标志,在有些地段还在地面喷洒了“禁止停车”的提示。这是一项日常工作,不是为了应付检查。作为驾驶员,您应该懂得“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您提出“我们在停车时,为什么没有交警提示”。我们只能告诉您:无论是交警在还是不在,您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您的车子拖走后,在停车处贴有告知单,按程序不需要交警现场提示,敬请见谅。
二、广大市民是支持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的。这与创建交通模范城市并不存在冲突。如果任凭车辆乱停乱靠,市民就会投诉交警不作为。目前,支队每天都要接到投诉车辆违停的电话。正是因为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们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停车辆采取抄牌或强制拖移的措施。我们理解您在车辆被强制拖移后的心情。但您也应该理性对待,交通文明需要交警努力,更需要您和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您反映的8月29号处罚部门答复不予处罚。经查交警南湖大队安排了民警在车管处罚大厅值班。如答复不妥,我们愿意向您致以歉意!
最后,感谢您的来信,愿与您共同创建交通文明城市。祝您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2-09-17 16:02:49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