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为缓解市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调查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实行市中心城区主干道禁止大货车通行。相关通告已于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通过媒体发布。禁止大货车通行的路段为:东西向的求索路(市公安局路口-求索路与云梦路交叉口)、岳阳大道西(王家河路口-市污水处理厂路口)、青年路(锦城佳园路口-梅溪桥路口)、东茅岭路、五里牌路(琵琶王立交桥-国大路口)、巴陵路(琵琶王立交桥西-南岳坡)、站前路;南北向的洞庭路(3517路口以南路段)、建设路、云梦路(求索路路口以北路段)、得胜路、南湖大道、建湘路、白杨坡路(市交警支队路口以北路段)、学院路(市公安局以北路段)、琵琶王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上述禁行路段的大货车,必须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时间和线路通行。禁止通行时间为:7:00-20:00。因此,贵公司油罐车未办理审批手续前,在禁止通行时间通过禁行路段已构成违反标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有法可依,不属违规处罚。
您在来信中反映已取得支队领导同意。经了解,贵公司已具报告至支队交管科。由于未留联系电话,故交管科无法与贵公司及时联系。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支队交管科办理审批手续,获批后方可通行。
岳阳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