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河市公共河道被承包问题》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河市镇人民政府,河市镇人民政府立即责令河市镇信访办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关于反映此事的交办件,河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迅速与河市派出所、镇水利站、河夹塘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如下:您所述河市镇复兴村一组以南,石步村以北许广高速桥下的水域,自1983年屈原围垦、分田以来便属于原河夹塘社区水产队的村集体收费面积,是由几十亩面积的沙洲围成的一个个鱼塘,后经岁月变迁成为一个大鱼塘。水产队每20年与承包户签订一次合同,最近的合同为2012年-2032年,您报警当天承包户便已出示。镇村干部已经多次跟您进行了沟通。
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