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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公共河道被承包

关于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复兴村一组以南,石步村以北许广高速桥下约130亩公共河道水面被承包给私人。本人于2024年10月26日下午三时许在此处钓鱼,被告知不准钓鱼。报警之后,被承包人曾向警察出示该水域面积的承包合同。

写 信 人:徐孔辉
写信时间:2024-10-26 21:39:16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河市公共河道被承包问题》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河市镇人民政府,河市镇人民政府立即责令河市镇信访办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关于反映此事的交办件,河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迅速与河市派出所、镇水利站、河夹塘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如下:您所述河市镇复兴村一组以南,石步村以北许广高速桥下的水域,自1983年屈原围垦、分田以来便属于原河夹塘社区水产队的村集体收费面积,是由几十亩面积的沙洲围成的一个个鱼塘,后经岁月变迁成为一个大鱼塘。水产队每20年与承包户签订一次合同,最近的合同为2012年-2032年,您报警当天承包户便已出示。镇村干部已经多次跟您进行了沟通。

  屈原管理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回复部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回信时间:2024-11-04 16:35:44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