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喷涂了黄色警示漆路段设置了全路段禁止停车的交通警示标志,安装了高清电子警察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设有这种标志的路段,属于绝对禁停路段,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驾驶人即使临时停车后立即驶离,也已构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可依法记3分,罚款1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公安交警部门对于机动车静止状态下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间隔时间不小于10秒,也就是只要违停时间超过10秒即可录入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并参照全省其他地市州确定的违停抓拍时间,确定在绝对不允许停车的路段违停达到60秒以上的车辆进行抓拍。车辆即停即走,下车人员快速通过,请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停车。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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