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4549次
 
投诉鑫红驾校退费问题

在鑫红驾校报名学习已经通过科目一,科目二三次补考每次的补考费都已经缴清,现因在外地工作原因,无法完成后面考试,要求驾校退回未学习的相应费用,但是驾校负责人态度轻蔑,敷衍了事,不愿意退回相应费用,与驾校沟通无果,在此投诉,望得到满意答复,谢谢!

写 信 人:杨雄辉
写信时间:2018-07-01 21:40:36
信件回复:

你好投诉人:

你在市长信箱投诉“鑫红驾校”的信件收悉。市发改委立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学员于2015年9月在鑫红驾校报名,科目一已通过,科目二已补考三次,现因在外地工作,无法继续学车并考试,因培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经我委调查组调解,现要求鑫红驾校退还你未完成的科目三考试费用一千元。

衷心感谢你对价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信时间:2018-07-05 11:39:33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