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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退休条件
我是在公交公司工作17年的合同职工,现在已到龄退休,但公司只为其交纳14年医保,现已将转为零活就业要本人再交纳16年,据说有职工已到退休年龄的只要企业为其缴纳20年医保便可办理医保退休,不知是否属实,请予证实,如不实,请问政策究竟怎么规定?
写 信 人:潇嘉寨
写信时间:2018-04-26 09:35:11
信件回复:

潇嘉寨: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退休条件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或55周岁)

2、累计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时,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所在统筹地区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时间以及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3、实际缴费最低满10年。未达到办理医保退休条件的须按政策补缴后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未一次性补缴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至满足退休条件。

你在公交公司为合同职工,没有所谓的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必须缴满最低累计缴费年限30年才能办理医保退休。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8-04-28 15:48:19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