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首部政府规章实施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岳阳新闻网   2017-08-02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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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网岳阳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讯(记者/严清海)《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于8月1号起正式颁布实施,全面禁止城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这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施行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办法》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责任、违法燃放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办法》规定,在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以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施放电子礼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的,没收烟花爆竹,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来推动禁炮工作开展,相比之前的限炮通知,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内容更全面,将成为我市城区禁炮的核心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