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启动
本报讯(记者 周小平)吸取天津“8·12”危化品爆炸、安徽芜湖“10·10”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前召开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提出,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全市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确保2016年底安全隐患全部清零,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持证率达100%。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涵盖境内城镇燃气管道(包括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调压站、储备站、门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城镇燃气设施设备。
整治的重点包括天然气安全隐患和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其中,天然气安全隐患整治包括整治燃气经营企业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行为;整治燃气管道腐蚀、破损、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以及被违法占压、施工损坏的情况;整治非法侵占或毁损燃气设施、擅自拆除或改动燃气设施或燃气安全警示标志、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整治天然气调压站、加气站和储备站不规范储存、运输、操作等行为;整治天然气用户不规范使用的行为。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整治包括取缔无证经营气站(网点);整治有证经营站点非法充装超期钢瓶、报废钢瓶和螺丝钢瓶以及销售劣质气源的行为;整治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运营不规范、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不达标等情况。
市城管局表示,正视燃气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的督查,对未整改到位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