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慧)昨日,记者从市风景园林局获悉,该局对《<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已于近期颁布并实施。“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应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根据《细则》要求,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违反《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确因建设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须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迁出。《细则》还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城市重点区域如风景区周边、河湖两岸、新城地域绿地率不低于35%(以岳阳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指标为准)。此外,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建设必须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