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岳阳蓝” 政府重拳出击治扬尘
来源:岳阳晚报   2019-12-0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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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郝家勇 通讯员 胡争国)12月1日,《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记者从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按照“采取最严厉的处理、处罚措施抓扬尘治理”的要求,我市正全力开展城管领域扬尘治理。这意味着“岳阳蓝”有了根本保障。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城管部门在此前的城市管理中,事实上每天都安排了2台吸尘车在街道全面开展吸尘作业,安排3台多功能抑尘车每天开展3次(重污染区域4次)净化空气作业,对道路每2小时洒水1次(含码头出入口、基建场地周边),对车行道、人行道、边沿石及隔离护栏进行“淋浴式”清洗。同时,督促主城区渣土运输企业更换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484台;完成对“岳阳利都中环名座”等11个大中型项目工地的主要进出通道全时段远程视频监控;建立了市民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对降尘不力的项目于2019年8月23日、10月14日两次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用铁腕手段查处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规案件482起,实施行政处罚70余万元,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虽然我市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因一些客观原因,依然存在部门权责不清、保护强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我市适时出台《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于11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对条例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监督监理单位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并明确,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并定期清扫周边道路,保证出场车辆和周边道路洁净;位于城市主要路段、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当分别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1.8米的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者集中、分类堆放,要采取覆盖、喷淋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并使用专业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土石方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在48小时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覆盖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措施,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

工地启用降尘设备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