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夜市实行划区管理
来源:岳阳日报   2019-09-0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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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为切实改变目前中心城区夜市门店桌椅乱摆放、烧烤炉油烟乱排放、地面油污斑斑等脏乱差现象,确保中心城区夜市管理规范、有序,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该支队辖区的夜市将采取划分区域管理的方式,严管区内全天24小时禁止出店占道经营;规范区夜市出店时间为22:30以后,不得提前出店经营。

据悉,严管区包括南湖大道、东茅岭路、炮台山路、求索路、岳阳大道、洞庭大道(包括琵琶王路、长虹路)、洞庭北路、巴陵路、南北辅道、青年中路(青年路立交桥以东)、青年东路、建湘南路、赶山路。

规范区包括德胜路、学院路、东风湖路、北港路、奇康路、青年西路(青年路立交桥以西)、五里牌路(包括七中路、东升路)、天伦路、湖东路、汴河园路、云梦路、冷水铺路、建湘北路、花板桥路、望岳路和枫桥湖路。

根据要求,所有夜市门店必须实行建档管理,确保一店一档。严管区一律不能店外摆放物品,规范区夜市桌椅、烧烤炉等物品17:00后才能出店摆放,而且只能靠墙摆放,且距墙面1.5米范围以内,不得摆放到绿化带内、行道树下和候车亭内。一般不得店外烧烤,如店内面积有限确需店外烧烤的,必须使用环保烤炉,作业时必须开启净化器,并及时维护、清洗环保烤炉,杜绝油烟扰民。不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店外干净整洁。夜市各摊点废弃物均应集中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随产随清,满溢时随时清理;营业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的油污进行全面清洗,确保地面无污垢、无附着物、无积水。不得损坏人行道板、园林绿化、路灯等公用设施。夜市经营必须依托门店,摆放桌椅时必须留出人行通道,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得噪音扰民。夜市经营不得乱立灯箱和各类广告,严禁私搭各类棚亭(包括各类伸缩棚)。遇重大接待、检查等活动,无条件停止店外经营行为。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对夜市管理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支队负责督促大队强化夜市管理,每月组织开展两次夜市集中整治;路段大队负责辖区夜市23:00以前的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支队范围23:00以后市民所投诉夜市的处置和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整个支队管辖范围23:00-次日凌晨3:00时段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夜市进行处置,整改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