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开门炮”一样好彩头!
来源:岳阳日报   2019-02-14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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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诚成 通讯员 易龙)昨日是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不少企业、店铺等陆续复工,一些人还抱有放“开门炮”的想法。记者从岳阳市禁炮办了解到,根据新修改的《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能放“开门炮”,一旦发现依法处罚。

今年,岳阳出台了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城区,大多路面干净整洁,路边灯笼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氛围。连日来,各条街道上,岳阳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及岳阳市禁炮办的工作人员不时来回穿梭,巡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针对临街商铺正月初七陆续开业,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商品城、商户集中区入口处,均张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限和安全提示告示。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业主,受访业主均表示,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限已经知晓,营业后不会燃放“开门炮”。

据统计,因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火警、噪音举报以及燃放烟花引起的人身伤害纠纷这三类案件明显下降。2月4日因夜间大雾的关系,岳阳AQI(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监测数据为170,较2018年同期的117略有升高,但硫化物、PM2.5、PM10指数基本持平,随后几天的日平均AQI指数始终在80左右,整个春节期间城区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轻度污染以下,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接诊病例由2017年的120余起和2018年的17起直降为0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接警次数也保持为0。空气质量更好了,噪音扰民减少了,安全隐患消除了,春节禁炮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