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夜市划区管理 严管区全天不得出店经营
来源:长江信息报   2018-05-07 18:28
浏览量:1 | | | |

本报讯(记者 郝家勇 通讯员 许鹏飞)时节已经入夏,“夜猫子”们的夜生活也随之活跃起来。需要注意的是,近段时间吃夜宵得找准“码头”,否则你就可能会跑冤枉路了。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城区已开始规范夜市经营,并实行分区管理,东茅岭路、炮台山等路段24小时禁止出店经营。

近段时间,随着天气变热,中心城区夜市开始逐步增多。为加强夜市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夜间环境,并满足部分市民夜市生活需求,今年,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将责任管辖区的夜市划分为了严管区、规范区和疏导区。

严管区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出店占道经营。严管区包括南湖大道、东茅岭路、炮台山路、求索路、岳阳大道、洞庭大道、琵琶王路、洞庭北路、巴陵路、步行街及南北辅道、青年中路、青年东路、建湘南路和云梦南路。

规范区可分时段出店经营。规范区为德胜路、学院路、冷水铺路、东风湖路、北港路、青年西路、五里牌路(包括七中路、东升路)、长虹路、云梦北路、建湘北路和花板桥路。除德胜路22:30以后,冷水铺路部分路段(琵琶王立交桥至长动医院)21:00以后以外,其余路段夜市出店时间限定为22:00以后。

疏导区为市城管支队管辖范围内除严管区和规范区以外的路段,如望岳路、枫桥湖路等。疏导区出店经营时间为19:30以后,但所有夜市不得店外烧烤,如经营条件原因确需店外烧烤的必须使用环保烤炉,严禁烧烤油烟扰民;不得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店外干净整洁;不得损坏人行道板、园林绿化、路灯等公用设施;不得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禁私搭各类棚亭;不得乱立灯箱和广告招牌。

本周开始,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将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严格管理辖区夜市。首先逐一上门或召开会议,对夜市业主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和管理要求,下达夜市整治执法文书,签订《夜市文明经营承诺书》;而后联合市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开展三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登记保存违规占道物品,取缔无环保烤箱的露天烧烤,对规范区与疏导区屡次(三次以上)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市民投诉较多的夜市取消其占道经营资格,严格规范夜市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