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秩序整治 “百日会战”问题释疑
来源:长江信息报   2017-11-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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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市容秩序整治“百日会战”?

市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城区市容秩序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持续一百天,简称“百日会战”。

二、市城管支队开展“百日会战”的目的是什么?

“百日会战”是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干净有序的元旦、春节等节日环境。

三、“百日会战”起止时间是多久?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期间,市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城区市容秩序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20日)

利用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站和微信等新闻媒体,开展城管执法“六进”活动,设置宣传点,使用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百日会战”活动的目标、内容及重要意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21日-2018年2月8日)

市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公安部门,组织一支40人的整治队伍,对城区市容秩序开展集中整治,登记保存违章物品,对违章人员给予严厉处罚。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2月9日以后)

各路段大队、中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严防违规现象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四、“百日会战”整治内容是什么?

此次“百日会战”的整治内容是所有《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列举的各种城市管理违规行为。重点是以下六项:

1、临街门店出店经营行为;

2、占道摆摊设点行为;

3、占道堆物、作业行为;

4、乱设置广告招牌行为;

5、临街乱搭建行为;

6、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五、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怎么处罚?

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路边摆摊设点怎么处罚?

在路边擅自摆设摊点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车辆运输沙土沿途撒落,污染了路面,这个怎么处罚?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的地点倾倒渣土、沙石等造成沿途撒落,污染路面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第九项,责令改正;并可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八、基建工地进出口车辆带泥驶出,造成污染怎么处罚?

基建工地进出口车辆带泥驶出,根本原因是工地未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临街门店装修没有围挡,灰尘满天飞,有没有什么处罚措施?

临街门店装修作业未围挡,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未取得审批,随意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如何处罚?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乱搭乱建有什么处罚规定吗?

乱搭乱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描述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会同规划部门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怎么处罚?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原状,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