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市城管系统2018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部署,市政维护管理处迅速组织行动,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抓实抓到位。
11日上午,市政维护管理处的“禁炮”小分队拿着宣传资料,走街入户开展宣传。据悉,为保证市民过一个安静、安全的新春佳节,市政维护管理处成立了“禁炮”小分队在辖区内走街串巷,进店入户开展“禁炮”宣传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消除火灾隐患。
市政维护管理处高度重视“禁炮”工作,根据我市禁炮工作总体要求通过成立禁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区情报信息员和禁炮劝导员,确保管理机构到位,并建立责任通报制度;同时,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
利用墙报、专栏、标语、短信、LED显示屏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禁炮”的有关法律法规,剖析非法生产、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引用各地烟花爆竹事故、危害典型警示群众;另一方面,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派遣各“禁炮”小分队成员将《通告》材料送进辖区每一户群众家中,并与户主及物业管理人员签订保证书和责任状,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使“禁炮”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此外,市政维护管理处将在春节假期定期组织各“禁炮”小分队深入辖区开展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烟花爆竹燃放。节日期间在重点燃放时段将加派人员进行巡逻,对欲违规行为进行现场说服教育,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实现辖区内“零炮响”。
最重要的是:岳阳市城区
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
举报有奖!
举报有奖!
举报有奖!
(重要的事说三遍)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关于禁炮工作实施有奖举报的规定,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对城区禁炮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准确掌握城区炮情信息,快速处置违规炮情,提高禁炮执法工作效率,现将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有奖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人
举报人不限年龄、身份,全体市民皆可参与。
二、举报范围
岳阳市城区范围内的个人或单位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即将燃放)烟花爆竹及施放电子礼炮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举报;
2.关注 “岳阳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并举报。
四、举报和受理要求
1.举报人须在违规行为发生之时或之前进行举报。
2.举报人在举报时须提供违规行为发生的详细地址、现场情况说明(或附现场图片),并提供真实姓名、电话等信息,便于情况核实和奖励兑现。
3.举报人须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捉弄、诬陷他人的,视情节依法追究其责任。
4.岳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接到举报后统一派单到市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炮办),由市禁炮办按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将任务派到相应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迅速到现场予以核实、处理,不得推拖、延误。处理完毕后及时将资料归档,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禁炮办,并电话回复举报人。
5.举报受理部门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电话、微信号或其他身份资料。
五、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禁炮有奖举报实行单一奖励,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时间同一事件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具体标准如下:
(1)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施放电子礼炮的举报奖励。举报内容经查属实,时间地点准确,事由、当事人基本情况清楚,证据确凿,按50元/次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如违规燃放数量较大、时间较长的,视情况给予100元/次奖励。
(2)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举报奖励。对违规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元/次奖励,如数量巨大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根据收缴没收价款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元/次奖励;违法行为人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的,给予举报人500元/次奖励。
2.奖励方式
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由市禁炮办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
(1)现金奖励方式: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市城镇燃气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大队(地址:岳阳楼区炮台山路63号,联系电话:8652526)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云溪区、君山区举报奖励到所在区禁炮管理部门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举报人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奖励。
(2)手机(微信)充值奖励方式:由市禁炮办在15个工作日内为举报人留存的手机号码进行话费充值或发送微信红包。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