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
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工作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对局属各单位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标准化考评,为确保考评工作有序开展,公正公平、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筑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等制度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营造洁净、有序、秀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内容为市城管局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破占道路、广告管理、路灯照明等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工作。具体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和责任范围内道路名录附后。
三、考评对象
市环卫局、市风景园林局、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市市政总公司、市路灯处、市土石方(破占道)管理办公室、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沿湖风光带管理中心等9家局属单位。
四、考评方式
实行日常考核、定时考核、暗访考核相结合,按百分制扣分加权后计算考核分数办法。每半年检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
(一)日常考核。(1)局考评办对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每周组织1次检查。(2)当日检查前,在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下,随机抽取被考评单位的迎检道路。(3)根据抽签结果,专项检查组赴现场进行全路段检查。
(二) 暗访考核。(1)由局考评办组织进行暗访考核,每周不少于一次。(2)暗访考核不定时间段进行,主要在中午、晚上、交接班、节假日(休息)日。(3)考核内容主要是领导点名批评区域、市民投诉区域、日常检查中扣分达2分(含2分)以上的、全覆盖周期内尚未被日常考核抽查到的路段。
(三)定时考核。(1)每月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不少于1次定时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检查线路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2)定时考核时被考评单位派人参加,并适时邀请局相关科室、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3)定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重大迎检接待活动专项内容;二是结合日常考核情况,重点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复查,特别是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而整改工作不力的,媒体曝光而责任推诿不清的等。
(四)考核程序。(1) 检查时采取步行与车行相结合方式对考核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方式记录,并严格按考核计分办法评分。(2)将每次检查考核评分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电子文档和文字资料,经检查人员签字确认,检查组组长审核后保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于次日前将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告知被考评单位整改落实,并做好资料汇总(含电子文档)和标识归类等工作。(3)考评办每月每季统计各被考评单位的检查考核得分,并附上考评办主任,监察室主任签名的原始评分记录,交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4)局考评办应对检查情况每次进行统计,每月每季进行分析,并对评分情况及时公布。
(五)考核救济。各单位在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中,通过多方努力,采取种种措施均无法解决,而又被多次扣分的个别城市管理问题(不涉及职能调整和制度更新),需要给予扣分减免的,由被考评单位向市城管局出具文字报告,报告由局联系科室现场查看,签字确认,再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考评工作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局考评办根据意见最后签署时间办理相关扣分减免手续,各单位启动考核救济机制每年不得超过三次。
(六)考核计算。每次对被检单位的检查考核均按百分制计算出实得分数,每月考核结果以考核检查的分数乘以加权数计算得综合得分(其中环卫局加权数为1,园林局、支队、市政加权数为0.998,路灯、广告办、破占道办加权数为0.995,火车站、沿湖风光带加权数为0.993)。每季得分为每月综合得分的总分平均分。当月当季检查结果在下月下季的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评单位并抄送局计财审计科和纪检监察室。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每月每季初由局领导组织召开讲评会,通报上月上个季度考核工作情况。每月每季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考核优胜单位;考核得分80-89分的,为考核合格单位;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2、为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考评工作将辅以经济奖罚手段,组成50万元的标准化考评奖罚工作经费,每月对考评情况优秀且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1-2万元奖励,每季对考评情况优秀且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2-4万元奖励。对连续两次不合格且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并在讲评会上说明原因,同时由局纪检负责人对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将城市标准化管理考评工作纳入局系统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在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中作风务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在干部使用方面上将给予适当倾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考评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考评办、环卫科、园林科、设施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及局属其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局考评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网络,整合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力量,逐级制定完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2、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标准化考评对于建立长效城市管理机制的重大意义,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爱护市容环境的责任意识和系统干部职工遵守、执行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创新管理机制。被考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管理,改进措施,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解决城市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消除管理上的盲区死角,努力提高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4、规范检查考核。考核人员原则上由局考评办、监察室、信息中心及各备检单位派出人员组成(也可从组建的考评专家库中抽取)每次考核人员不少于3人,人员逐次轮换,考核人员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考核程序。考核的全过程对外公开,检查考核的信息和结果公开透明,定期由城管信息网站公布,接受全社会与局系统的监督和查询。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附件2: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范围说明
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共 性 部 分
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扣 分 标 准备注
1中心
工作在组织的重大中心活动中接受上级临时指派的突击工作任务互相推诿、反应不及时、组织不得力,任务完成不彻底的,扣2分。由局长办公会确定
2曝光
批评出现市级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重大社会影响问题或者受到新闻媒体投诉较多且情况属实、负面影响较大,扣2分。
3整改
反馈局考评办下发整改通知或接到12319热线交办的工作后,不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和反馈情况的,每例次扣0.5分。由局考评办和信息中心提供资料
4标准化
执行未遵照标准化管理规定的作业流程、行为规范、工作要求和联动机制作业的每例扣0.5分由考评办提供资料
市环卫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号考评项目考 核 扣 分 标 准备注
1冲冼
保洁道路未按规定冲冼,每条路扣1分;未按规定时间冲冼,每例次扣0.5分;冲洒水丢路段每100m扣0.2分;道路普扫不到位每50 m2扣0.2分,路面有明显垃圾积泥积尘和杂草,每处扣0.2分;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废弃物1000 m2超过3至5处扣0.2分,6至15处扣0.5分,15处以上扣1分。
2垃圾
收运临街门店垃圾收运及时,道路小堆垃圾落地在1小时内清运干净,不达标一处扣0.2分;服务范围内出现垃圾死角,每例次扣0.5分;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乱倒或焚烧现象,每例次扣0.5分;垃圾车辆运输途中密闭不严实,出现拖挂、满溢、撒漏垃圾现象,每例次扣0.2分。
3设备
管理垃圾站、垃圾箱、垃圾屋(围)、果皮筒等容器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周边卫生不洁净,出现满溢或暴露垃圾,每例扣0.2分;设备不完好不洁净,每处扣0.2分;护栏清冼保洁不到位每50m扣0.2分。
4公厕
管理公厕整洁卫生,厕内外卫生整洁,定期灭蝇,不达标一处扣0.5分。公厕设施完善,标志标牌齐全,不达标一处扣0.5分;下水道、化粪池出现堵塞及外溢现象,每处扣0.5分;公厕有乱搭乱建现象,每处扣0.5分;
5垃圾
处理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及场口脏乱不规范,每处扣0.5分;场内定期消毒灭蝇灭鼠,压实覆土跟进及时,不达标一处扣0.5分;无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且无安全保护措施的扣1分;垃圾处理严格按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执行,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不得出现断续或满溢现象,未达标每例次扣1分。
6污染
处理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未经许可的地点出现渣土堆放现象,每处扣0.5分;对污染源出入口及污染车辆(除土石方运输外)未采取严密的防污措施和严格监管处罚,未采取防污措施或街道出现撒漏带泥等污染问题,每例次扣0.5分;对城区道路土石方运输(施工场地300米范围外,倾倒场地200米范围外)的污染在1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达标一处扣0.5分。
市风景园林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号考评项目考 核 扣 分 标 准备注
1草坪
管养草种生长良好、整齐雅观,每处不达标扣0.5分;杂草率超标每处扣0.2分;出现沆洼积水及明显裸露地每处扣0.2分;草皮缺死株超过2 m2每处扣0.2分,补植不达标每处扣0.2分。1.绿化养护路段根据分级管理标准计分(分级管理标准根据《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2. 道路范围内新建已竣工验收的绿地负责保质期内监管,相关设施维护按考核标准执行。
2灌木
花卉
管养灌木花卉生长良好、花繁叶茂,每处不达标扣0.5分;绿篱和花坛整形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每处不达标扣0.5分;灌木缺死株不能超过1 m2,补植不达标每处扣0.2分;杂草超标且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2分;夏季未及时做好抗旱或冬季未及时做好防冰冻工作产生直接后果的每处次扣1分。
3乔木、
桩景
管养及时修剪美观,按时刷白,不达标每条路扣1分;乔木不得有死缺株现象,且死、缺株补植不达标每株扣0.2分;枯枝、吊枝、病虫害及时处理,树干上枯枝、吊枝、下垂枝等未及时修剪,影响其它设施功能和妨碍公众利益,不达标每处扣0.5分;行道树倒伏倾斜的在12个小时内处理到位,对有安全隐患的行道树采取有效措施,每处不到位的扣0.5分。
4设施
维护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游路、园灯、园楼、栏杆、果皮筒(箱)、花坛、园林设施良好,每处(次)破损或不达标扣0.2分;禁令牌、指示牌文明用语,醒目规范,每处不达标扣0.2分。
5环境
卫生绿带绿地、游园、花坛等公共绿地内废弃物20 m2内不超过3至5处扣0.2分,6至15处扣0.5分,15处以上扣1分,小堆垃圾1小时内处理干净,每处不达标扣0.5分;绿化、苗木修剪后的杂物、树叶等垃圾物应当在半日内清理完毕,施工渣土即清即运或围档,作业不规范或将污泥堆积残留于车、人行道上的,不达标每处扣0.5分。
6绿地
秩序
管理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秩序管理良好,无游摊小贩,每处不达标扣0.2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公益或商业活动,对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处罚,每处扣1分。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市
容
市
貌每条路段500米内出现当街悬挂晾晒物品和乱牵绳索灯线,1处扣0.1分,超出1处的每处扣0.2分;出现离开墙体借助灯杆、阳台、雨棚等设置的横挂、吊挂的简易标牌现象每处扣0.2分;街道各类标牌字迹清晰规范,不得乱立招牌、灯箱不达标每处扣0.2分;牵头负责区“牛皮癣”管理,管辖范围内路段“牛皮癣”及时清理或督促干净,2处以内每处扣0.1分,超出2处的每处扣0.2分;游击摊点或违章擦鞋2处以内每处扣0.1分,超出2处每处扣0.2分;出店经营、乱设摊点、占道经营2处以内每处扣0.1分,超出2处每处扣0.2分;临街道路两旁乱堆放物品、门店垃圾乱倒每处扣0.2分;污水乱倒乱排每处扣0.2分,超出2处每处扣0.5分;不得出现随意散发广告宣传单现象,1处扣0.1分,超出1处的每处扣0.2分,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巨幅和条幅等现象(含城市道路地面、临街巷口、建筑物主体墙面),1处扣0.1分,超出1处的每处扣0.2分;临街道路建筑垃圾、渣土等乱倒每处扣0.5分;临街门店乱搭乱建每处扣0.5分。1、考虑到东风湖路、竹荫街、南正街、建设路、枫桥湖路等路段基础设施情况较差,故以上4条路段违章扣分指标放宽一倍。
2、夜市管理严格按照局审批方案实行。
2门前
管理
十不准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严格执行“门前管理十不准”通告内容。与产权单位签订“门前管理十不准”责任状,每条街每月举办一期城市管理宣传栏,每季度至少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未达标每例次扣0.5分。
3马路
市场切实加强夜市、早市管理,夜市、早市管理规范有序,管理不规范每处扣0.5分;对占道经营现象及有碍市容秩序现象坚决取缔,保证整洁有序的街道秩序,不达标一处扣0.5分;对政府要求临时占用的马路市场要规范管理,不达标每处扣1分。
4施工
及
设施
监管对涉及有城市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未经许可或许可后未按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进行处罚和报告,出现未办理许可手续施工并未及时报告和制止的现象每例次扣0.5分,进行行政处罚未移送相关部门每例次扣0.5分,许可项目未按施工要求进行规范围档(长度超过10%,高度1.8米)和文明提示的每例次扣0.5分;城管支队应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盗损毁市政设施现象的打击力度,缺失道路、人行道井盖未在1小时内及时发现报告或每条道路24小时内未及时督促修复超过2处的,每例次扣0.3分;其它市政公共设施损毁,每条道路5天内未及时督促修复的超过2处的,每例次扣0.3分。城区地下通道秩序管理不到位的扣0.5分。对城区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地的市容市貌秩序进行监管,监管不到位每例次扣0.5分;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城区渣土运输污染,根据污染程度,零星污染500米为一例次,严重污染100米为一例次,分次计算,每例次扣0.3分;对未按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运输渣土现象及时制止和处罚,不达标每例次扣0.3分。
5其它
城市
管理对临街门店违规燃放炮竹现象应予以制止并及时督促当事人清理现场,未督促清理每处次扣0.2分;亮化单位灯饰出现关闭现象应及时通知督促,未通知督促每次扣0.2分;临街门店出现高分贝噪声扰民现象,未进行督促管理,每处次扣0.2分;对人行道停放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城市规范街道发现乱停机动车辆现象每处扣0.1分。
市市政总公司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道路
维护每条道路路面裂缝宽度不超出1厘米,道路拥包沉陷不超过2处,坑洞不超过1处且高度不超过3cm,出现问题5天内(正常工作日)必须恢复修缮,一处不达标扣0.5分;人行道缺板,坑洞3厘米,压烂超过1m2,或塌陷3厘米以上每条路不超过1处,修缮维护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处不达标扣0.5分;路沿石侧平石完整,无缺失、无3cm以上深陷、移位现象,维护修复不超过5天时间,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5分。1、因道路结构层损坏等整体原因造成路面无法处理的情况除外。2.新建已竣工验收的道路设施负责保质期内的监管,相关设施维护按考核标准执行。
3、由于天下暴雨以及排水设置未配套等原因造成的路面及人行道积水应根据实际情况。
2城市
排水城区排涝泵房正常运行,及时排污疏浚,不达标每处扣0.5分;城市排水设施及路面完好,由于管理原因导致排水不畅,致使路面、人行道出现3㎡以上积水现象的扣1分;遇紧急情况接警后能在1小时内开始城区排渍抢险作业,不能及时处理一次扣1分;缺、破下水井盖能24小时内修补到位,一处未达标扣0.5分;沟管、雨水井未及时疏浚一处积泥超过管径或25cm,扣0.5分;井圈、井盖和泄水板无破损,一处未达标扣0.5分;主涵盖板断裂12小时应进行围挡安全标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主涵坍塌,应在12小时围挡安全标识,在5个工作日抢修完成(500米以上除外)每处扣0.5分,主涵坍塌每处扣1分。
3设施
维护桥梁、护栏、涵洞、排水等等市政设施及有关安全标志齐全,设施基本完好整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维护保养和常规防刷漆,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未及时报告处理的扣2分。地下通道排除积水保畅通,保证相关通道设施的完好,一处不达标的扣0.5分。
4破占道
恢复破占道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恢复,未按规范要求执行的每处次扣0.5分;恢复后路面不得出现2cm高,面积0.5 m2坑洼,道板不得出现松动破损超过1㎡,一处不达标扣0.5分。
5文明
施工市政施工文明提示,设置警示筒、警示带规范警示标志,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或范围超过50立方米均须档板规范围档,未按要求每处档板规范围档,一处未达标扣0.5分;主次干道清掏污泥,即清即运,其它道路清掏污泥12小时内清运完毕,发现一处作业不规范或将污泥堆积残留于车、人行道上的,扣1分。
市路灯处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路灯
亮灯率保证责任范围内城市路灯应按规定时间标准亮(熄)灯,不按标准和规定时间亮灯,时间在1小时内每条路扣1分,超过1小时每条路扣2分;街道多盏式路灯亮灯率达96%,街道一盏式路灯亮灯率达98%,重大节日及接待活动期间,亮灯率各增加一个百分点,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1.亮灯率=查灯亮灯数/查灯整数×100%
查灯整数以每条道路(或广场周边)连续100盏为单位。
2.对道路范围内新建已竣工验收的路灯负责保质期内监管,相关维护按考核指标执行。
2路灯
设施灯杆、灯架、灯罩、检修门设备完好率达98%,配电箱排线规范有序,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所有灯杆照明线路管道铺设符合质量要求,无漏电、露天现象,发现一处不达标扣1分;路灯设施应确保安全,出现意外损毁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未及时报告,每处扣0.5分;意外损毁应在72小时内修复完好,没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扣1分。
3灯杆
管理灯杆、配电箱等路灯设施洁净卫生,无悬挂物及新增未审批悬挂广告招牌,发现一处(次)不达标扣0.5分;路灯灯杆油漆斑驳、残缺能及时维修保养,灯杆上无乱搭乱接现象,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5分。
4文明
施工路灯安装、维护施工文明提示,档板规范围档,并不得妨碍公共利益,一处未达标扣1分;施工渣土不落地,即清即运,作业不规范或将污泥堆积残留于车、人行道上的,扣1分;路灯安装时应注意做好相关安全准备工作,严格按规程操作,一处未达标扣1分。
5亮化
及其它
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区的亮化建设工作,公共部分夜景灯亮化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开启,及时维护维修到位,确保正常亮灯,未及时开启或关闭每处次扣0.5分,亮化灯饰不能正常开启的每处次扣1分。
市土石方(破占道)管理办公室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土石方
管 理首日18:00至次日2:50为土石方调配运输时间,次日4∶30之前将道路及出入口冲洗干净,非正常时间须经有关部门特批;渣土施工场地要做到“七个必须”,必须建立洗车平台,必须修建污泥过滤沉淀池,必须硬化道路出入口,必须现场安排专人现场督促清洗车辆,渣土车辆必须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规范执行,车辆运输必须一车一证,发现一处(次)落实不到位,扣0.5分;实行全日制督查,强化对抛洒污染、私设土场、随意弃土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发现一处(次)落实不到位,扣0.5分。
2破道
管理城区必须严格控制道路挖掘,道路挖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审批,不达标每处扣0.5分;道路挖掘实行切割工艺,先隔后挖,长距离道路挖掘实行分段开挖,分段回填,发现一处落实不到位,扣0.5分;破道结束(埋管)后,必须及时恢复完毕,长度100米内2个工作日内恢复完毕,每加长50米工程量增加一个工作日,恢复必须按标准程序进行,施工后1天内督促将现场清理完毕,发现一处落实不到位,扣0.5分。
3占道
管理城区占道经营必须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并不得堵塞交通,影响正常街面秩序,占道经营结束后应在3小时内清理好现场;门店装修招牌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一处不规范的扣0.5分。
4监管
制度土石方调配及破占道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城区破占道管理、土石方调配等行政许可项目应将相关手续以规范形式及时告知城管、市政部门,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勘测和验收,未按规定执行的每例次扣0.5分;破占道管理应加强恢复质量监督,恢复后路面不得出现2cm高0.5 m2坑洼,道板不得出现松动破损超过1㎡,发现一处扣0.5分。
5施工
管理对土石方施工场地300米范围内,倾倒地点200米范围内采取严密的防污措施和严格监管处罚,出现撒漏污染问题,根据污染程度,零星污染100米为一例次,严重污染50米为一例次,分次计算,每例次扣0.5分;城区破占道施工现场高标准密实围挡,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制作文明施工警示牌,督促施工单位将警示牌设置在施工现场,提醒过往市民,一处不达标扣0.5分。
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市容市貌责任区内无悬挂晾晒物品和乱拉绳索灯线,无离开墙体借助灯杆、阳台、雨棚等设置的横挂、吊挂现象,每发现1处扣0.5分;责任区内未经许可乱立招牌、灯箱及各类广告,每处的各扣0.5分;出现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现象每处扣0.5分。
2管理秩序责任区内出现乱搭棚亭、违规破道、出店经营、违规广告标牌、晾晒物品、乱设摊点、车辆随意上人行道、游击摊点、违章擦鞋、门店垃圾乱倒、堆放杂物、污水乱倒乱排等现象,发现一处(次)不达标扣0.5分;举牌喊客发现一处(次)不达标扣0.3分。有设点促销要求的严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和指定范围内摆放,发现一处(次)不达标扣0.5分;“牛皮癣”及时督促清理干净,2处内每处扣0.1分,超过2处每处扣0.3分。
3设施管理责任区井盖缺失应在1小时内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24小时内未督促的不能超过2处,每处次扣0.5分;其它公共设施破损的,3天内未督促修复不能超过2处,落实不到位的,每处次扣0.5分。
4车辆管理进出车站广场的各种车辆停放规范,广场内严禁“摩的”进入和社会车辆进行非法营运活动,不达标每台(次)的扣0.5分。
5琵琶王
立交桥
管理琵琶王立交桥下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和杂物乱堆乱放每处扣0.5分;市政设施盗损毁同上。
6其它
城市
管理春运及各项重大中心活动期间,应合理安排,积极疏导,不得出现因管理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不达标每处扣2分;对临街门店违规燃放炮现象应该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未处罚每处次扣0.5分;亮化单位灯饰出现关闭现象应及时通知督促,未通知督促每次扣0.2分;临街门店出现高分贝噪声扰民现象,未进行督促管理,每处次扣0.2分。
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 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广告
审批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形式、规格、地点和时限设置、张贴,每处不规范的扣1分;各类户外广告审批前置条件齐备,不得擅自改变和不按审批标准执行,每处不规范的扣1分。行政许可项目应将相关手续以规范形式及时告知城管等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执行的每例次扣0.5分。
2广告
设置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设置规划,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交通消防安全,发现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在交通环行花坛、道路防护绿地和其他公共绿地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应从严控制,并不得妨碍交通和绿化效果,不达标每例次扣1分;在广告设置施工时应进行文明提示和规范围档,未进行文明提示和规范围档的每例次扣0.5分。
3广告
容貌广告文字应当清晰、规范,不达标的每例次扣0.5分;对陈旧、破损脱色的广告,跟踪督促经营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及时维护、修缮完整,每处不达标扣0.5分;户外广告支撑物、框架和其他附属设施临时空置、有碍观瞻的,督促经营户予以装饰或遮隐,每处不达标的扣1分。
4广告
安全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的扣2分;禁止在高压供电线路走廊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空飘广告,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
5广告
秩序
管理城区户外广告监管措施得力,广告市场管理稳定有序,不达标的扣2分;未办理手续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在三天内坚决取缔,未取缔每处次扣1分。
6流动
广告
管理城区街道出现设置横幅等现象坚决取缔,未取缔每例次扣0.5分;对在城市街道批准的流动性广告及气球、彩虹门等临时广告应当从严规范管理,不得影响城市交通,影响城市观瞻及噪声扰民,一处不达标扣0.5分。
沿湖风光带管理中心-标准化管理考评计分办法
序号考核项目考 核 评 分 标 准备注
1市容
管理责任范围内无乱搭乱建和游摊走贩现象,每处扣0.5分;无游人践踏、攀爬、损毁各种绿化植物和雕塑等公共设施,2人(次)每人(次)扣0.2分,超过2人(次),每人(次)扣0.5分;各类标牌字迹清晰规范,未经许可不得乱立招牌、灯箱,每处扣0.5分;“牛皮癣”及时督促清理干净,2处内每处扣0.1分,超过2处每处扣0.3分;广场绿地花坛内废弃物20平方米内不超过1处,不达标每处扣0.5分;广场内严禁进行排球、足球、蓝球、网球以及赛车等妨碍他人的体育练习活动,不达标每处扣0.5分;严禁擅自设置标牌、广告牌、彩旗条幅、充气球,张挂、张贴、散发宣传单、晾晒物品等一切影响市容的行为,不达标每处扣0.5分;禁止携大型犬只等宠物进入广场,不达标每处扣0.5分;禁止乞讨人员在广场内露宿行乞、唱歌行乞,不达标每处扣0.5分。
2停车
秩序巴陵广场范围内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养护工作工程车、残联人士用车除外),每台(次)扣0.5分;进入广场非机动车辆定点停放,广场内无乱停乱放现象,每台(次)扣0.2分。
3活动
秩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出现公益或商业活动,不达标每次扣2分;经批准举办的各类活动,违反审批时间、区域、规模限制的,未及时制止和处罚,每处次扣1分。
4设施
管理巴陵广场内灯具、栏杆、座椅、井盖、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完整良好;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未及时维修的每例次扣0.5分;指示牌、禁令牌文明用语、醒目规范,每处不达标扣0.5分。
5协调
督办巴陵广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应加强监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均参照行业一级标准执行,发现未督促每处扣0.3分,督促不力行业超标现象每处次扣0.3分;及时发现沿湖路范围内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设施管理、道路路灯及巴陵广场环境卫生、道路路灯管理养护作业中不符合《岳阳市城管局城市管理标准化考评计分办法》的问题,未发现及时督办的,每次扣0.3分。
6其它
城市
管理对责任范围违规燃放炮现象应该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未处罚每处次扣0.5分;亮化单位灯饰出现关闭现象应及时通知督促,未通知督促每次扣0.5分;责任范围出现高分贝噪声扰民现象,未进行督促管理,每处次扣0.5分。
市城管局标准化管理考评范围说明
一、全覆盖。沿湖风光带管理中心、火车站广场办每次考评采取全覆盖方法进行。
二、随机考。市路灯处、市土石方(破占道)办、广告办采取在考评其它单位的同时沿途随检随考的方法进行。
三、分片考。将市环卫局、市风景园林局、市城管支队、市政总公司分别按其所管理的范围分成南、北、西三个片区。每次只对其一个片区进行考评,由局考评办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序号。
四、日常考核片区区分表
(一)南片区
1、环卫局考评范围:
(1)路 段(8条):①南湖大道(国大—南湖广场) ②金鹗路(华天—王家河)③岳阳大道 ④求索路 ⑤青年中路 ⑥琵琶王路⑦学院路
(2)公 厕(13座):①杨树塘居民区 ②杨树塘街边 ③市四中 ④市八中 ⑤渔光 ⑥天灯 ⑦岳阳大道 ⑧朝阳小学 ⑨李家冲 ⑩市人大 11鸿仪小区 12 畔湖 13求真 14郭镇 15机床厂
(3)垃圾站(17座):①杨树塘 ②市四中 ③市八中 ④渔光 ⑤巴陵石化 ⑥天灯 ⑦中房 ⑧李家冲 ⑨鸿仪小区 ⑩郭镇 11求真 12安全局 13普香园 14畔湖 15机床厂 16花板桥市场 17花板湖
2、城管支队考评范围:
(1)路 段(10条):环卫局考评路段+⑨建湘南路 ⑩花板桥路
3、风景园林局考评范围:
(1)路 段(16条):城管支队考评路段+ 11花板湖路12白杨坡路 13李家冲路 14龙山路 15邕园西路 16西南湖游路
(2)游 园(5个):①图书馆游园 ②王家河游园 ③安居工程游园 ④花板桥游园 ⑤交通驾校游园
(3)广 场(1个):①南湖广场
(4)公 园(2个):①金鹗公园 ②南湖公园
4、市政总公司考评范围:
(1)路 段(18条):风景园林局考评路段+ 17黄金街 18龙舟路
(2)下 水(10个):①南环西路主下水 ②金东门主下水 ③下王组排水 ④市政府涵 ⑤蛇皮套排水 ⑥三眼桥—师院主下水 ⑦太阳桥市场下水 ⑧金鹗西路主下 ⑨郊区一中主下水 ⑩保险公司主下水
(3)泵 站(2个):①南湖泵站 ②蛇皮套泵站
(4)隧 道(1个): ①金鹗山隧道
(5)桥(1座):①王家河大桥
(二)北片区
1、环卫局考评范围:
(1)路 段(5条):①东茅岭路 ②巴陵路(步行街—王家河) ③南湖大道(火车站—国大) ④洞庭大道 ⑤长虹路
(2)公 厕(13座):①五里牌 ②土桥 ③新路口 ④经编厂 ⑤铁小路 ⑥立交桥下 ⑦巴陵东路 ⑧西步行街 ⑨洞庭大道 ⑩樱花宾馆前门 11玻璃厂 12望岳 13冷水铺
(3)垃圾站(11座):①五里牌 ②土桥 ③新路口 ④经编厂 ⑤铁小路 ⑥火车站 ⑦东茅巷 ⑧西步行街⑨冷水铺 ⑩望岳 11袁家小区
2、城管支队考评范围:
(1)路 段:环卫局考评路段+⑥枫桥湖路 ⑦北港路 ⑧五里牌路 ⑨建湘路
3、风景园林局考评范围:
(1)路 段(18条):城管支队考评路段+⑩站前路 11火车站广场 12云山街 13连云街 14玉池街 15幕阜街16工农路 17相思街 18冷水铺路
(2)游 园(1个):①琵琶王立交桥游园
4、市政总公司考评范围:
(1)路 段(23条):风景园林局考评路段+19巴陵东路(二医院—皇沽塘) 20望岳路(冷水铺路只有机动车道、人行道尚未交付) 21北港北路 22土桥巷 23炮湾巷 24运通街 (市政范围不包括幕阜街)
(2)下 水(7个):①土桥箱涵②长途汽车站(湘运)主下水 ③琵琶王立交桥主下水 ④北港南路主下水 ⑤北港路楼区分局下水 ⑥望岳路主下水 ⑦冷水铺路下水
(3)主 涵(5个):①洞庭大道主涵 ②枫桥湖路主涵 ③康复医院—冷水铺路主涵 ④长动小区旁主涵 ⑤粮都枫桥湖主涵
(4)桥(3座):①岳纺桥 ②火车站立交桥 ③琵琶王立交桥
(三)西片区:
1、环卫局考评范围:
(1)路 段(8条):①步行街 ②巴西路 ③洞庭北路 ④金鹗西路(隧道—污水厂) ⑤青年西路 ⑥沿湖大道 ⑦桂花园路 ⑧通海路
(2)公 厕(23座):①广场 ②学坡 ③广场小学 ④东方红小学 ⑤六中 ⑥岳荣 ⑦青年路立交桥⑧桥中 ⑨桥东 ⑩制革厂 11庙前街 12桥西 13建设路14市一中 15桃花井 16桃花井坎边 17城陵矶所 18桂花园 19梅溪中学 20沿湖风光带 21七里山 22渔歌互答 23日化
(3)垃圾站(17座):①广场 ②学坡 ③岳荣 ④螺丝港 ⑤磨子山 ⑥老政府 ⑦桥东 ⑧庙前街 ⑨建设路 ⑩马壕 11梅溪桥12桃花井 13九华山 14岳阳楼 15七里山 16日化 17梅溪中学
(4)花果畈垃圾场
2、城管支队考评范围:
(1)路 段(11条):环卫局考评路段+⑦云梦路⑧炮台山路 ⑨南北辅道 ⑩建设北路 11南正街 12东风湖路 13竹荫街 14德胜路 (支队范围不包括沿湖大道、桂花园路、通海路)
3、风景园林局考评范围:
(1)路 段(18条):城管支队考评路段+ 15洞庭南路 16年丰巷 17建设南路 18长江路 19先锋路 20鄢家冲路21马壕路
(2)游 园(3个):①桥西游园 ②青年路立交桥游园 ③望湖游园
4、市政总公司考评范围:
(1)路 段(26条):风景园林局考评路段+ 22青年堤路 22菜园坡路 23庙前街路 24城陵矶路 25新胜路 26城陵矶上街、下街 27鱼巷子
(2)下 水(21个):①污水厂下游出水口 ②水泥厂主下水 ③螺丝港主下水 ④德胜北路主下水 ⑤恒立主下水 ⑥市氮肥厂主下水 ⑦太子庙主下水涵 ⑧德胜南路主下水 ⑨青年堤主排水 ⑩庙前街主下水涵 11小龙城主下水涵 12先锋路主下水道 13学坡煤站主下水14磷肥厂主下水 15城陵矶主下水 16制药一厂主下水 17麻纺厂主下水 18桃花井下水 193517下水 20洞庭渔都主下水道 21南正街主下水
(3)泵 站(2个):①城陵矶泵站 ②梅溪桥泵站
(4)涵 洞(1个):①梅溪桥涵洞
(5)桥(3座):①巴陵大桥 ②七里山高架桥 ③青年路立交桥
五、暗访考核
(一)考核目标:主要考核目标单位空档时间维护管理问题。
(二)考评方式:暗访考核重点考核城区主要路段,其中每次考核线路应包括3条样板路及全覆盖小单位管理范围,领导点名批评区域,市民投诉区域等。
(三)考评时间:中午、晚上、交接班、节假日、休息日
六、定时考核
(一)考评目标:保证重大迎检接待活动顺利实施和考核目标单位整改不力、媒体曝光或责任推诿不清的问题。
(二)考评方式:采取抽签加指定路段方式
(三)考评时间:每月1次。
(四)考核线路: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