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城管发〔2016〕3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既有法定途径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应有作用,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各类投诉请求,根据中央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推进信访事项“法定途径优先”分类梳理工作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和市信访局《关于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等有
关规定,结合我市城管系统实际,梳理制定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对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投诉请求,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劝导,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相应的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
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10月27日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 27日印发
附件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
投诉类别 |
信访具体事项 |
诉求行为 |
法定途径 |
权利期限 |
主要法律法 规政策依据 |
职能 部门 |
咨询 电话 |
申诉求决类 |
城管部门行使行政权力清单(2015版)所列87项权力中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 |
不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及城管部门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等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申诉求决类 |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局行政审批办 (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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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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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处罚 (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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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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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局行政审批办 (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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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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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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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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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公共汽车等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滞站候客和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局行政审批办 (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处罚 (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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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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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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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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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4令)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火车站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6〕22号) |
局行政审批办 (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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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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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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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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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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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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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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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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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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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改造或者未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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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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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在电杆上张贴、涂写、刻画和张挂物品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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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建筑材料等堆放在护栏围档外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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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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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草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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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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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擅自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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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的地点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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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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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内擅自设置屠宰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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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第588号修改)、《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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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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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第588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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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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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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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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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店和占道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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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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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规停放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七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发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70号两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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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违规举办焰火晚会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处罚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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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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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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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仅限于岳阳火车站地区) |
不服行政 强制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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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求决类 |
城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 |
不服抽象行政行为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一并请求对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进行审查 |
60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岳阳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管理办法》、《岳阳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管理办法》、《岳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岳阳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城区地下弱电综合管网管理办法》、《岳阳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岳阳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 |
局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科) |
8857591 |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 |
不服劳动人事决定 |
内部申诉 |
发生争议之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等 |
局人事科 |
8849133 |
|
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
不服劳动人事决定 |
协商、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民事诉讼 |
发生争议之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等 |
局人事科 |
8849133 |
|
揭发控告类 |
城管部门不履行管理职责 |
检举城管部门不履职 |
行政监察 行政复议 |
规定期限届满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 |
局监察室 |
8857562 |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作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违反规定收受贿赂和财务等行为 |
检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
行政监察 |
发现违纪行为之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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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不作为、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干部、违反法律牟取利益、公款吃喝旅游等行为 |
检举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
纪律检查 行政监察 |
发现违纪行为之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等 |
局监察室 |
8857562 |
|
信息公开类 |
申请城市管理信息公开 |
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
向城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
申请之日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 |
局办公室 |
8848255 |
认为城管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
反映部分信息未公开 |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
发现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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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城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反映公开信息内容侵权 |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注:1、申诉求决类,系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
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2、揭发控告类,系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3、信息公开类,系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
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