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全国部分及市内典型事故情况
1、发生2起较大金属与非金属盗采事故。5月14日,北京平谷县金海湖镇黑水湾村发生盗挖废弃矿山被困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2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砚坑社区村民在山上盗采石料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水上事故多发。5月4日至13日,全国共发生重大水上事故2起,死亡36人;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35人。6月4日14时40分许,四川广元白龙湖景区“双龙”号游船翻沉,船上共18人,4人获救(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14人下落不明。
3、市内一起典型事故。2016年5月22日,一装载砂石的“三无”船舶在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新墙河入口处遭遇5级北风,河水直接浸入船舱,导致船舶沉没,2人溺水身亡。
二、前三年6月份全国部分及市内典型事故情况
(一)市外三起典型事故如下:
1、2013年6月11日,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3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厨房职工未遵守有关安全用气的规定,致使灶头意外熄火后长时间泄漏;值班运行工未按规定关闭阀门,导致厨房液化石油气连续泄漏达到爆炸极限,厨房职工触动电器开关产生引爆源引起爆炸。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燃气安全使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有关主管单位和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经调查认定,2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10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唯利是图,在建设中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无视员工生命。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缺失。经调查认定,1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3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3、2013年6月18日,新疆昌吉市庙尔沟乡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78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山区陡坡转弯路段超速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入山沟。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挂靠车辆监管不力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监管松懈、在建施工路段安全管控不严格、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以及非法经营等问题。经调查认定,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6人被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二)市内一起典型事故如下:
2014年6月13日17时,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发生一起户外作业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湖南璟泰公司作业人员龚某在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进行宽带网络安装业务时,由于忽视安全警告且未佩戴好安全绳索等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此事故发生。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存在的危险源监控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制止不力,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三、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从近三年6月份事故及近期事故情况看,6月份要重点防范矿山水害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各地要以“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水害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深越界、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等行为;要督促各矿山企业切实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排查,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查清的坚决不能作业,并严格执行防治水害各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保安责任,强化汛期尾矿库隐患排查,加强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和尾矿库安全应急处险工作;要加强河道汛期通航预警,进一步加大对客船、渔船、货船、采砂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力度;要持续开展水上安全“打非治违”行动,对非法建造船舶、非法开采、运输砂石资源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同时,要针对高温季节的特点,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深入开展黑火药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爆炸、泄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