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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城管车辆无牌和警灯使用问题
来信人: 张立
来信时间: 2018-09-07 19:12:44
内容:

岳阳城管电动车四轮上路巡逻未悬挂车牌,也未悬挂新能源绿色车牌。城管使用红蓝警灯是否合法是?是否有特种车辆警灯使用证?作为执法者是否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自查?巴陵广场城管是否有权利管理岳阳楼所属瞻岳门下面摊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8-09-18 11:55:19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我局属市城管执法支队先后购置了25台四轮电动巡逻车。该电动巡逻车时速不超过30公里,安全隐患小,不影响道路通行,便于城区执法巡查,且无尾气排放,低碳环保。该电动巡逻车既不是机动车辆,且不属于新能源车,不符合上牌照的规定。为加强四轮电动巡逻车管理,我局属市城管执法支队严格制定了巡逻车管理制度,对每台巡逻车进行编号,张挂了“ZF”开头的内部牌照,并做好备案登记。另外,有几台四轮电动巡逻车出厂时已经安装了警灯,因考虑警灯一旦拆除会导致漏雨短路,故没有拆除,也从未开启使用过。9月13日晚,我局属市城管执法支队请专业人员拆卸了这几台四轮电动巡逻车的警用灯。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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